尊敬的平邑县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坚守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序推动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持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领导等七部分,共32条内容。修订了《临沂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2年)》和五个工作方案。根据省里要求,开展《临沂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2年)》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印发了《2022年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要点》,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毫不放松抓好粮油生产供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26条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同时,为抓好今年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印发了《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清单》,并建立月调度通报机制。
二是加大政策保障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在全市面上深入推广,县区年内召开“归雁”人才返乡创新创业恳谈会、“鸿雁”人才技艺技能大赛等活动,市里评选扎根基层、乐于奉献、技术精湛的优秀农业技术人员100名,评选“鸿雁”人才100名,培训乡村振兴各类人才2万人。大力扶持“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能工巧匠,评选“沂蒙乡村之星”200人,按标准落实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待遇。搭建专家服务平台,我市共建有各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40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5家,市级24家,实现技术转化、项目落地570项。搭建创业品牌示范平台,举办“临沂市助力乡村振兴返乡创业大赛”。
三是增加农村资金投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底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7%以上。今年安排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16.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14%,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8.84个百分点。将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乡村公益岗位补助等5项资金作为约束性任务。其余资金采取重点项目保障与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切块下达县区,由县区自主统筹安排使用。
四是持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好蒙阴县国家级、兰陵县省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新培育150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0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深入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力争年底前覆盖75%以上的行政村。围绕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和融资需求项目库,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
五是重视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抓好46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粮食产量保持稳中有增;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推动郯城县成功争创吨粮县,全市吨粮镇达到5个以上。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组织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63.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0万亩。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加强产粮大县奖励,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力争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要粮食作物保险投保率达到80%。
尊敬的平邑县代表团,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今后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