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平邑县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村庄发展均衡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继续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继续完善提升12个乡村振兴、12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组织谋划2022年重点建设任务;今年新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5个、市级100个;新争取2022年省级示范村创建名额47个,组织编制创建方案,完成省级备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1年度自评、编制202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启动6个省级、6个市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用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宅基地改革、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政策措施,多渠道整合各类资金,保障推进区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在全市面上深入推广,县区年内召开“归雁”人才返乡创新创业恳谈会、“鸿雁”人才技艺技能大赛等活动,市里评选优秀农业技术人员100名,“鸿雁”人才100名,培训乡村振兴各类人才2万人;大力扶持“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能工巧匠,评选“沂蒙乡村之星”200人。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底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7%以上;今年安排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16.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14%,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8.84个百分点;将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乡村公益岗位补助等5项资金作为约束性任务,其余资金采取重点项目保障与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切块下达县区,由县区自主统筹安排使用。
尊敬的平邑县代表团,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今后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