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兴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使用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土地作为农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对乡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成为乡村振兴战略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突破口。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农田水利建设,探索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一、农田水利建设方面
2019年以来,临沂市农业农村部门针对原来农村灌溉设施破坏严重、抽水灌溉成本高的问题,统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91.6万亩,同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7万亩,占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的40%;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31.56万亩,占新建高标准农田的68.66%。2023年,全市将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6万亩。
对于农村道路基础设施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严格依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参考指南》等文件规定,按照“有利生产、兼顾生态”的原则,合理确定路网密度,不断优化布置布局,大力提高农田分区的连通性,最大程度发挥农田的生态服务功能。今年全市拟硬化道路1002.68公里,总投资约4.315亿元。
二、土地整治流转方面
近年来,我市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农地互换、成片发包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流转面积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了“村级组织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种植养殖大户带动型”等土地流转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减少,人为丢荒问题。目前,全市现有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976万亩,农村土地流转面积339万亩,占家庭承包总面积的35%,其中出租转包面积234万亩,占流转面积的72%。流转入农户170万亩,流转入专业合作社84万亩,流转入企业的面积为49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52%、26%、15%。
2023年中央一号文提出“小田变大田”的意见,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临沂市积极行动,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促进规模化经营。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土地流转“股份+合作”方式,通过村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能。目前,我市在平邑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兰陵县试点将900余块零碎地改造成320块连片田;平邑县试点累计实施1.2万亩,粮食种植面积增长10%,通过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对承包地实施“大稳定、小调整”,促进土地流转规模化、专业化长期经营,释放出更多的劳动力和资源红利,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创造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