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nwh/2023-000006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5-3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A20230160号建议《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标准生产,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A20230160号建议《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标准生产,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议》的答复

2023-05-31   作者: 点击数:  

纪永成、汲生凤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标准生产,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立足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实现增量提质、晋位提升。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25002家,较2022年底增加307家;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1206家,其中国家示范社60家、省级示范社33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及发展质量均居全省前列。累计创建全国合作社典型案例1个、省级典型案例2个、市级典型案例20个。

工作中,我市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发展和规范齐抓。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指导服务。2021年7月,市委农办下发《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临农委办发〔2021〕12号),要求严格落实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2021年9月,市委农办等12部门出台《临沂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临农委办发〔2021〕17号),提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的16条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争取到2025年,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达到1500家,其中省级以上示范社达到500家。2022年9月,市农业农村局以对接金融服务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对接服务行动。二是加强试点示范。指导支持蒙阴、兰陵承担全国、全省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开展示范社四级联创,发布推介典型案例,发挥引领效应。每年培育认定150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加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认定,2022年,我市有108家农民合作社被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评选认定为省级示范社。三是持续开展“空壳社”清理,加强规范管理。定期通报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合作社情况,作为“空壳社”排查重点,引导注销了一批不再经营的“空壳社”。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按季度通报各县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合作社情况,将异常经营合作社作为“空壳社”排查重点,对连续多年被列异常经营、停止运营的,引导自愿退出。2023年4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组织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重数量轻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2876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进行逐一核查,排出问题台账,进行销号式管理。四是加大资金项目扶持。争取中央资金专项用于合作社能力提升,支持合作社改善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实行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2022年共扶持150家合作社。对你们提出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标准生产,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议,我们认真学习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监管力度,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一、关于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场监管局,以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特色主导农业产业为重点,以临沂特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分级与质量安全管控技术为主要内容,针对我市优势农作物梳理现行农业标准,不断推动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市级地方标准累计制定发布175项;以临沂市农学会为依托,集中制定发布优势农作物团体标准30项。持续推进农产品认证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绿色食品获证单位153家,其中农民合作社53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有452家。今年3月份,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推进“双社联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临农经字〔2023〕3号),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为农业规模化经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对个别群众不愿以土地入股的,探索“以好换孬”“以近换远”等措施,促进合作社土地成方连片,规模集中。支持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将土地托管给农业服务组织统一经营,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农业服务组织聚合包含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农业技术、信息网络、金融服务等要素资源,为合作社提供专业化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服务,推进农业生产产量增加,成本降低。目前,已经发展“双社联合”村140个,签订规模化托管服务面积4万余亩,达成多方共赢。

二、关于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2019年底以来,按照部、省级统一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探索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新模式。成立临沂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临沂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对全市种养殖生产主体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探索电子合格证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一方面,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做到监管工作不放松,监测抽检和巡查检查两手抓,做好主体名录的动态管理,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进行月调度,引导更多主体主动开具合格证。另一方面,加大合格证宣传力度,推广电子合格证,普及合格证知识,提高生产者社会公德和法律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知》,推动集团购买和校园食堂采购中,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进一步衔接。2022年,全市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56万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31万余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用好监测、执法两大手段,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数量,扩展监测覆盖面。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种养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达到1.5批次/千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成效明显。

三、关于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乡镇监管机构在保障“五有”(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建设基础上,全面达到“六落地”(任务目标落地、岗位责任落地、巡查制度落地、检测筛查落地、宣传培训落地、应对处置落地),有效增强乡镇监管机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全市有140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其中49个被评为省级典型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我市共选聘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6000余名,当前我市已形成了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为强化乡镇速测硬件设施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为全市144个涉农乡镇(街道)配备了胶体金免疫层析快检设备,强化乡镇农残速测设备更新提升,大幅提升了农残速测数据的精准性,进一步提升了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再次感谢你们对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农业农村工作给予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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