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紧盯“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以下的行政村全部清零”这一目标,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措施抓落实,创新理念抓推进,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路径和模式,着力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截至2022年底,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10-50万元2195个村,占行政村总数的59%;50万元以上的村1517个,占41%。对您提出的加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并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促进村集体增收。
一、关于站在经济发展全局高度,充分考虑村集体的利益,落实相关政策,持续强化工作导向。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组织振兴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考核内容、指标等方面与省对市考核对齐。2022年,市委农办优化市对乡镇乡村振兴差异化考核范围,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共性考核指标。2022年8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组通字〔2022〕24号),市委组织部、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供销社等部门分别从部门职能角度,制定扶持政策,提出深化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等8条具体措施,力争到2026年底,所有行政村集体收入超过20万元,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数量达到5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先后下发《关于印发〈沂南县界湖街道枣林村:探索“五位一体”集体增收新模式〉的通知》《关于推进“双社联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发挥好村集体增收信息平台作用,实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信息化管理,对行政村集体收入实行“一季度一统计”,及时把握村集体经济发展动态。
二、关于在乡村振兴、村民富裕上找准定位方向,因村制宜,积极争取政策,探索发展符合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机制。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共收回被侵占的土地资源1941亩,清收资源、资产租赁发包费9851万元。2021—2023年,市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700万元,在兰山区柳青街道等74个镇街开展农村财务管理改革试点,对每个试点单位补助50万元,提升镇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通过项目扶持、贷款贴息、重点奖补等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好项目进行引导扶持,建立健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激励机制,激发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依托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一方面深入宣传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村民摈弃宅基地私有、不能依法收回等观念,一方面宣传闲置宅基地利用政策,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让农民放心参与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在盘活闲置宅基地上,区分有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资源的村庄,既无文化旅游资源又无特色资源的村庄,分类盘活。2023年4月,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关于实施“万村共富”行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安排,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等,从2023年到2026年,每年扶持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市150个村居实施,每个村居补助50万元资金,要求年收益6%以上。目前,6个县区、150个村居已经完成项目方案编制并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农业农村厅。
三、关于立足村集体实际,攻坚克难,壮大强村经济发展,实现以强村带弱村的共同发展,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2020年,为进一步发挥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等16部门下发《印发〈关于开展村党组织创办合作社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临组发〔2020〕6号),要求按照示范引领、规范提升、改造转化、重新组建四种类型,大力发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市委书记任刚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扎实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评选认定了100家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示范社,培树了一批全市叫得响、在全省有分量的“样板社”。注重项目带动,积极引导符合当地实际、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落地党支部创办合作社。强化政策扶持,举办示范培训,挖潜农业农村、供销、税务、银行、保险等系统资源,制定财税、土地、金融、人才、服务五类扶持措施,提供更多“服务套餐”和“社员福利”,助推合作社实现经营收入6.9亿元,全市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累计增加村集体收入1.07亿元,社员户均增收2403元。
四、关于确保村集体有长期的经济收入来源,保障居民享有基本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各项福利待遇。
为确保村集体有长期的经济收入来源,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村集体资产和村级债务清查,托清底子,盘活闲置资产,增收村集体收入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今年初,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对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认真清查,组织县区梳理学习往年清查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资产清查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积极利用清查成果,围绕农村“空地、空房、空间”做文章,把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利用起来,将看似不起眼的资源变成增收集体收入的“源头活水”。2022年,临沭县金丰公社与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联合起来,优势互补,合力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促进了“村、社、农”利益同向连接,农户、集体、企业、合作社四方共同受惠,探索形成“双社联合”乡村振兴合伙人模式。如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民根据自愿原则,可凭土地加入卢官庄合作社,合作社保证社员每亩土地每年可获得保底收益800元,并能参与年终分红。卢官庄合作社将土地整合,成方连片地托管给临沭金丰公社管理,并全程监督临沭金丰公社“耕、种、管、收、售”的社会化服务环节;山东省农业担保公司将为“双社联办”提供贴息贷款,解决融资难题。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农业农村工作给予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