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nwh/2020-000015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9-2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36号提案(关于加快试验推广中医农业模式、打造临沂优质农业品牌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36号提案(关于加快试验推广中医农业模式、打造临沂优质农业品牌的建议)的答复

2020-09-21   作者: 点击数:  

刘勋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试验推广中医农业模式、打造临沂优质农业品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农业是应用中医思想和中医药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工业化生产的生 产资料和现代经营管理思想与方法,创新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产、增效",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型现代生态健康农业。目前,“中医农业”领域应用最广的是用中草药生产“两药、两料”(农药、兽药、肥料和饲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化学农药、化学肥料、化学饲料添加剂以及各种抗生素、激素的使用,有利于促进动植物绿色防控.。刘代表提出的加快试验推广中医农业模式、打造临沂优质农业品牌的建议,我们认为具有前瞻性,但从具体的推广应用中,实现“中医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必须正视目前“中医农业”在行业标准、监管认证以及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和科研方面存在的不足,对此,我们有如下几点建议:

1、政府引导,统一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把中医农业是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良好实践模式加以引导和宣传。政府应发挥引领作用,积极推动“中医农业”的发展,开展普及教育和宣传,在国家层面上对“中医农业”发展进行规划,引导和推动“中医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2、制订“中医农业”行业标准,构建统一认证监管平台。加快制订“中医农业”生产规范及产品标准,由专门机构监管“中医农业”各相关环节;对产品认证标准和规程进行严格设定,实施产品可追溯管理制度,对处罚和退出机制进行明确规范。

3、多部门协调管理,多学科协同攻关。深入研究“中医农业”的关键领域和作用机理,加强对后备人才的系统培养。加强能满足全产业链和市场需求的“中医农业”产品研发。

4、结合当前化肥农药“双减”措施,在全国开展“中医农业”药肥替代化学药肥行动。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依托园区基地,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核心,引领和推动“中医农业”药肥替代化学肥药行动的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突出区域重点,聚焦优势产区,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中草药,在不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大幅度增加中草药供给量,按照特定配方制作“中医农业”药肥,以设施蔬菜、水果为主大面积推广应用。

5、结合我国中医发展战略,在全国开展中草药安全种植行动。按照“中医农业”的生产模式,用中草药制成药肥替代化学药肥,不仅能减少中草药中的农残危害,还能提高药性,有利于中草药种植产业提质增效。

6、研究制定支持“中医农业”发展的政策。在资金方面加大对“中医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农业专项资金的作用,对“中医农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设立专门的补贴政策,对购买“中医农业”药肥给予一定补贴,对于从事“中医农业”生产的农户和企业也在经济上给予明确的补贴,并对“中医农业”药肥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进行鼓励和扶持。

7、建立“中医农业”国家试验区,突出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将“强、优、精、特”作为发展标准,重点抓“中医农业”建设的核心内容,引领“中医农业”的发展方向,建立“中医农业”国家试验区,尽快形成各类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 896118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上一条:对市十九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395号提案(关于留才引资促创新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27号提案(关于打造沂蒙山中药饮片品牌,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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