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71号提案(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 ||||||||||||||||||||||||
2020-09-14 有声朗读: ![]() ![]() |
||||||||||||||||||||||||
|
||||||||||||||||||||||||
|
||||||||||||||||||||||||
民进临沂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工作靶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201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1号),明确了加强乡村治理1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中央农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司法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关于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7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20〕3号),省委农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委办发〔2019〕17号)通知,部署以县为单位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以镇、村为单位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中央和省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目标导向和工作靶向。 二、纳入工作重点,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 市(县区)委农办将乡村治理示范创建纳入工作重点,作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点内容。每年形成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好乡村治理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做好乡村治理建进展总结评估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择优推荐更多的村镇争创全国、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2019年8月,临沂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临农委办发〔2019〕30号),以镇、村为单位,在全市持续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每年评选30个左右示范镇、100个左右示范村。2019年,评选出兰山区李官镇等30个镇、兰山区半程镇沂田村等100个村为市级示范镇、示范村。 2019年经积极申报推荐,费县被评选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郯城县郯城街道大高庄村、郯城县花园乡李村、郯城县李庄镇蔡村、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临沭县店头镇东措庄村等5个村被评选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兰陵县下村乡里米坑村、郯城县向城镇道口村2个村被评为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 三、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4月23日,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意见》(临办发〔2020〕7号)。该《分工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乡村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实施德治乡村培育行动、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和措施保障等六个部分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多措施齐发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深化农村党组织建设。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强化县区(含开发区,下同)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到2020年年底,初步搭建“一核多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选树市县两级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分别达到200个、800个。以县区为单位制定乡村两级党组织乡村振兴任务清单,实施深化村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县级联审、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培树乡村振兴“好支部”。2020年五星级党组织占比达到30%。 2、优化提升人才队伍。市人社局、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四雁工程”,加大农村人才引进、培训、使用。深化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和专业化管理,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数量建立村级后备人才库,2020年年底新选配村党组织书记500名,纳入专业化管理人员占比提高至60%以上。 3、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负责,推广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合作社有效做法,2020年村庄覆盖率达到20%以上。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积极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2020年新建、提升镇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300个,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20亿元。 4、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依托市民大讲堂、县区图书馆加书院、镇村儒学讲堂等平台开展讲座,大力开展文明村镇、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乡村记忆”工程,开展村史馆、非国有博物馆等展览、展示项目,做好传统村落文物修缮、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科学利用,充分挖掘沂蒙乡村民居特色,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与传承。 5、构建多方参与的乡村治理机制。由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做好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体、贫困人员等重点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建档立卡的贫困老人开展“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对留守儿童开展“牵手关爱行动”,2020年完成40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阵地作用。积极拓宽农村社工、信息员、志愿者、网格员、“五老人员”等队伍建设,利用好信息进村入户等平台,发挥好公益服务、便民服务作用。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把建议吸收到工作过程中,认真落实。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872678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