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学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当地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打造乡村振兴可持续模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引领者,除在引导产品生产、深化产品加工、开拓产品市场、创新科学技术、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外,在带动农户增收、提高小农户等主体发展水平、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业务不可或缺。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一张蓝图干到底,突出龙头企业培育,着力联农带动成效,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我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已发展到807家,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94家。
一、强化政策资金扶持
2020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对接发改、财政、税收等部门以及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开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信息采集工作,临沂市成为全国首个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推动银企全面对接,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短缺难题,取得了初步成效。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方面,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加大涉农金融政策争取力度,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兰陵县、沂水县等6个县纳入山东省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县,其中兰陵县借助试点优势,创设1亿元乡村振兴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在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方面,中国农业银行、齐商村镇银行、临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以问题为导向,推出多种支持乡村振兴的特色金融产品。兰陵农商银行创新推出“新型职业农民贷”“四雁人才贷”等特色产品62款,发放各类特色贷款9635户、金额18.6亿元。
二是构建联农带农联合机制
2021年市委1号文件提出,“推动村社共建、土地托管,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十百千”工程,推动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经营组织化、产品品牌化、管理智能化,全力打造长三角“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米袋子”等直供基地”,为培强经营主体、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提供了政策支撑。我市始终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着力构建完善农业经营联结机制。2020年,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全市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54个,数量均居全省前列。
三是推动企业减负增效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二条财政奖补激励政策》《关于设立“临沂市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才聚沂蒙”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系列支持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例如,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力度,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聚焦农业产业化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利益联结,为全面推进沂蒙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三农”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