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nwh/2021-000005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6-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洪灾后传染病防控和环境污染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洪灾后传染病防控和环境污染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2021-06-24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夏昭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洪灾后传染病防控和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根据承办分工和承担职责,负责办理您在提案中所建议的“成立专班治理洪灾中死亡畜禽问题”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是畜牧业大市,生猪、家禽饲养数量较多,病死畜禽的产生量也较大,如无害化处理不彻底,将导致动物疫病传播、环境污染,危及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近几年,我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动病死畜禽定点收集、集中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模式,努力建设辐射全面、运行完善、保障到位的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临沂市共建成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7处,建成公共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137处,建成病死畜禽移交点56处,配备专业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 37台,收集处理体系覆盖全市所有县区。2015-2020年,全市共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44万头,其他病死畜禽4万吨,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99%。我市集中无害化处理全部采用高温高压化制法处理工艺,收集、转运、处理过程中有着较为完善的消毒和防护措施,以前对病死畜禽进行简单填埋的处理方式已经根本转变。

我市对洪灾等自然灾害中死亡畜禽的处理高度重视。发生灾害后,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均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认真做好因灾死亡畜禽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公共场所、水域的病死畜禽收集打捞和处置工作,同时扎实推进宰后畜禽圈舍、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加强灾区动物疫病监测排查,严防因灾死亡畜禽引起的动物疫病流行和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确保“大灾后无大疫”。2020年8月,我市局部地区发生洪涝灾后,全市共无害化处理因灾致死猪4561头,牛83头,家禽1066吨,兔1.48吨,其他动物5.58吨,全部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集中处理。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加强养殖场户的防灾抗灾知识教育宣传,强化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三农”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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