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曾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农残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沂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历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扎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检测体系建设。自2019年起持续开展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乡镇(街道)按照“五有”、“六落地”的要求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经乡镇申报、县区初审、市级核查、省级评审、网上公示,2020年成功创建18个省级示范监管机构,居全省第二,目前累计达31个。村级层面,选聘6771名村级监管员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末端力量,对生产主体进行巡查、指导。
(二)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抽检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防控和预警;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提升短板为导向,扎实做好监督抽查工作。今年以来,配合开展国家级监督抽查7批次,省级蔬菜水果、水产品及渔用投入品、粮食安全监测共410批次;市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480批次,县级开展定量检测2049批次,全市风险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三)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2019年底以来,按照部、省级统一部署要求,稳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成立临沂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行《临沂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对全市种养殖生产主体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探索电子合格证推行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推动市场准入准出管理。目前已有675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纳入合格证实施范围,2021年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5万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4万余吨。
(四)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完善巡查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完善监管机构与执法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223人次,巡查检查1042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4739家次,共查处各类农资问题209个;放心农资下乡全市共举办35场现场咨询培训,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万余份。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方面推进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按照“龙头+基地+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化与农业标准化的有效结合。目前已建成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65个。以申报省级标准化基地为抓手,推进落实农产品生产单位的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严把蔬菜农药化肥残留的生产关。另一方面推动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会同市场监管局征集制修定临沂市农业地方标准,2021年已有《大棚大蒜早熟栽培技术规程》等10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发布。针对我市优势农作物梳理现行农业标准,以临沂农学会为依托,下发《关于制定对接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临沂标准的通知》,集中制定发布涵盖粮油、蔬菜、水果、果树、食用菌5类主要农产品团体标准30项。
(六)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以“强监管、优服务、提质量、保安全”为基本目标,采取集中检查、抽查、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不断规范我市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一是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管住农药流通渠道。通过实地检查经营场所,规范农药生产、经营、销售制度,指导其建立健全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确保所有农药进、销、存规范,全程可追踪,严厉打击超范围生产和不规范标识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农药监督抽查,推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属地管理原则,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并加大抽查频次,并依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和企业,限期整改或依法查处,并跟踪监管,做到问题不解决监管不放松。三是加强农药使用指导,管住农药消费终端。按照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要求,不断推进合理用药、安全用药、规范用药制度的建立,大力推广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先进施药器械。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成果显著。按照《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意见》(临政办〔2017〕7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压实创建主导责任。目前,全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个(沂南县、蒙阴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8个(兰山区、河东区、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费县、沂水县、临沭县)。积极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认真梳理报送市级创建材料,积极参与联合检查,指导督促县区农业业态对标查漏补缺。
二、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做好示范创建,打造典型标准
一是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推动罗庄区、平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尽早通过省级考核,为整建制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夯实基础。二是推进省级示范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创建。在2020年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的基础上,做好动态管理,按照“五有”“六落地”要求对乡镇(街道)监管机构进行再提升,推荐一批监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监管机构进行示范创建,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前沿阵地。三是推进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以质量标准、生产标准为重点,形成临沂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促进全市农产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四是做好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提升工作。引导生产主体进行标准化生产,培育一批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行动,对已创建的165个基地进行调研指导,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二)推进合格证全面试行,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打好工作“组合拳”。在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做到监管工作不放松,监测抽检和巡查检查两手抓,做好主体名录的动态管理,引导更多主体主动开具合格证。二是要不断提升“软环境”。一方面积极争取市场监管部门的配合,探索建立合格证开具使用与索取查看联动机制,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机衔接。另一方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普及合格证知识,增强合格证意识,让消费者知晓并主动查看合格证,推动形成生产者主动开具、消费者主动查看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共建共享意识,推进协同共治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二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人群集中区域,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宣传牌,提高群众认知度、参与度;做好示范基地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公众、种养殖主体、新闻媒体走进标准化生产示范点,开展现场宣传,普及标准化生产知识,营造全民重视、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尊敬的曾燕委员,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今后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