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非法集资向农村蔓延的打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
2022-07-13 有声朗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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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法集资向农村蔓延的打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1998年,国务院发布《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共5章40条,提出了非法集资的防范、处置和法律责任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同业农户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具有互助、合作的特性,特别是资金互助合作社,一旦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及时,个别资金互助合作社很容易异化为非法集资,影响当地农村和谐稳定。截至2021年底,我市农民合作社24211个,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239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4个、省级示范社231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指导、服务、监管力度,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是抑制非法集资向农村蔓延的有效举措之一。 (一)关于“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把监管重心向农村转移”的建议。2021年6月,市政府确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有关职责。市政府成立了临沂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抓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监管指导工作,2021年,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等12个部门印发《临沂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严格登记监管、落实监督考核。对开展资金互助农民合作社进行重点监管,一旦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及时依法处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把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向运行不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转移。 (二)关于“建立农村网格化信息收集预警报送机制,及时发现关注苗头,及时汇总信息,形成有效监管”。农民合作社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监管难度大,为防范农民合作社开展非法集资,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从农业农村部门、供销社、科研院所专家等部门中选聘1400余名人员担任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信息服务、政策咨询、金融辅导、指导规范等服务,助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高质量发展,远离非法集资。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以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为抓手,做好农村网格化信息收集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关注苗头,对农民合作社实行有效监管。 (三)关于“加大宣传,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增强农民朋友的鉴别能力”。近年来,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每年安排专题宣传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增强农民朋友的鉴别能力。今年6月,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线上答题活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6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全市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视频培训班,就如何开展辅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等作专题培训,提高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打一起,绝不给非法集资留有生存的空间”。农业农村部门对农民合作社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不给非法集资留有生存的空间。如2019年,罗庄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政法、财政、审计、农业农村、供销、公安、法院等部门单位联合检查,对涉嫌非法集资的14家合作社依法处置,13家合作社进行清退,1家合作社已判决;兰山区共排查出超范围吸收资金的合作社3家,现已全部清理完毕,拆除了银行式柜台、标志牌、标识、宣传栏等。 再次感谢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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