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推进我市乡村基层治理的几点建议提案的答复 | ||||||||||||||||||||||||
2022-07-29 有声朗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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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岩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乡村基层治理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农村改革法治,更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农村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农民主体,“三治结合”,多方协同,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创新乡村治理手段,用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法推进善治乡村建设。 2019年以来,立足我市村情实际,认真总结探索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机制、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村级权力监督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8个方面的经验做法,创新乡村治理的路径和模式,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评选,3年累计评选了90个示范镇、300个示范村,以点促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2020年4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意见》(临办发〔2020〕7号),针对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实施德治乡村培育行动、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措施保障等内容,明确了乡村治理6个方面、20条重点、52项任务,作为纲领性文件统筹规划全市乡村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要求,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特别是承担全国和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的县、乡、村,要先行推广运用,积极探索积分制推进路径,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解决乡村治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 为全面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优化议事决策流程,破解办事不公、财务不清、服务不优等问题,我市把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作为推进乡村治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切入点,因地制宜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一套权责明确、流程规范、操作简便的村级管理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健全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按照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的要求持续推进,振兴乡村特色产业、吸引乡村人才返乡、留住农村文化传统,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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