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探索推行“塘长制”的提案的答复 | ||||||||||||||||||||||||
2022-08-26 有声朗读: ![]() ![]() |
||||||||||||||||||||||||
|
||||||||||||||||||||||||
|
||||||||||||||||||||||||
尊敬的郭志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推行“塘长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整治农村汪塘、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建设美丽乡村河湖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具体由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推进,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职责,将其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 一、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河湖治理工作。2022年,市委农委牵头制定印发了《临沂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将积极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集中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等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继续开展河湖违清障碍和垃圾围坝整治,常态化实施动态监控,持续推进美丽乡村河湖建设,开展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打造一批特色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等,并明确了市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坚持综合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分期分批整治,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同时,将其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坚持每月调度通报。 二、坚持工作结合,多措并举协调推进。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时,明确将“河湖沟渠垃圾清理”作为重要指标,牵头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等,坚持每季度委托无人机和市直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的方式,将河湖沟渠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等作为检查重点,2022年以来共检查2次,检查村庄516个,督促县区不断整改,推动村容村貌提升。在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时,对村庄有汪塘的,引导加强汪塘整治,利用生态护坡、栽植苗木、修建步行道、建设休闲广场等,将汪塘周边打造成了群众休闲娱乐场所,彻底改变了脏乱差现象。全市已累计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70个,评选命名市级示范村500个,凡是有汪塘的村庄,均将汪塘打造成了村里的亮点。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介,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引导县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发挥党员干部、妇女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作用,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最美家庭”评选等,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习惯,切实承担起房前屋后、庭院的卫生清洁任务,主动参与整治活动。2020年团市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联合开展了“塘小青”志愿服务活动,整合基层团组织、乡村好青年、环保志愿服务等人员力量,成立村级“塘小青”志愿服务队,构建“1+4+N”工作模式,即:每片汪塘设置1个“塘小青”责任岗,履行4项工作职责,带动N名(若干名)志愿者配合基层相关部门参与农村汪塘治理工作,效果非常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建议相关部门落实“塘长制”,共同研究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汪塘环境治理,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