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探索“村商融合”模式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2022-08-18 有声朗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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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恭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村商融合”模式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4年至今,中央连续17年聚焦“三农”工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2018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临办发〔2018〕2号),2019年4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书记、市长双组长、19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市县两级从组织、农业农村、财政、扶贫、自然资源等部门,抽调108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强力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攻坚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市3712个行政村,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全部“清零”,村集体收入5-10万元的132个,占3.6%,10-50万元的2384个,占64.2%,50万元以上的1196个,占32.2%。村级成立村级商会,村级商会与村“两委”互融共赢、“村商融合”,实现村级商会自身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有效结合,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模式探索和工作创新。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 (一)加大财政支持村集体增收力度。2021年,市财政整合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2.84亿元,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水肥一体化工程、村级财务管理改革、农业信贷担保、农产品品牌提升等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杠杆作用,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有力资金保障。抓住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机遇,连续3年利用中央财政资金10050万元,落实配套资金6700万元,综合考虑县域发展、基层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扶持9个县、335个村发展增收项目95个,累计实现收益1281.05万元,村集体年均增收3.7万元,年收益率达到7.4%,提供就业岗位7526个,带动群众增收2751.1万元。坚持市场化、规模化运作,实施光伏助力乡村振兴项目,连续2年协调市财金集团、财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9.15亿元,在8个县区、1218个村集中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年内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900余万元,带动1.36万农户每年增收1160万元。指导县区立足实际深挖增收潜力,整合涉农部门、驻村干部等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党支部累计创办好项目1313个,全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台账,建立增收目标、支持政策、资产处置、风险管控、收益分配等机制,确保项目规范化运行、可持续增收。 (二)合理利用政策,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2016年10月,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过两轮试点,2018年在全市全面推开。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改革的任务目标、重点工作、方法步骤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农办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查提升和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内容,多次组织人员赴县区进行督导。目前,全市950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和登记赋码。2021年3月,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临发〔2021〕1号)指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做好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兰陵县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同时指出,“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搭建市县乡村四级交易体系,打造集信息发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鉴证管理于一体的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 (三)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市委书记任刚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扎实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2021年7月,市委、市政府在蒙阴县召开全市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现场推进会议;2021年12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评选认定了50家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示范社,培树了一批全市叫得响、在全省有分量的“样板社”,打造村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的“临沂品牌”突出支部作用,明确党支部创办合作社“干部双向任职、党员带头入社、决策审议前置、集体相对控股”四项标准。坚持分类推进,根据支部作用发挥、运行规范程度、经营效益情况,按照“示范引领、规范提升、改造转化、重新组建”四种类型,集中提升支部创办合作社2666家,全部纳入市县组织部门重点管理,村庄覆盖率71.8%。注重项目带动,区分土地入股型、资金入股型、资源入股型、生产经营型、服务劳务型等类别,科学确定主营业务、组织形式和发展规模,积极引导符合当地实际、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落地党支部创办合作社。强化政策扶持,举办示范培训,挖潜农业农村、供销、税务、银行、保险等系统资源,制定财税、土地、金融、人才、服务五类扶持措施,提供更多“服务套餐”和“社员福利”,助推合作社实现经营收入6.9亿元。 (四)关于“共同监管资金”问题。村集体资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组织本集体成员参加生产活动,利用本经济组织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等从事营利性活动。商会是指有独立的经营单位、事业单位或由自由商人、企业职员等自愿组成,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既定利益的非营利性组织。两者机构性质、成员组成、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均存在较大区别,“将村商会会费纳入村集体资金统一支配,资金支出由村委、商会共同提报,经村民议事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商会会长、名誉会长联合签批后实施”的办法,两者资金统一监管,对村级资金核算、记账管理等都是很大挑战,我市面上尚不具备推广的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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