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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98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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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585729837/nwh/2023-000004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98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1585729837/nwh/2023-000004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6-01

尊敬的马迎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国家试点工作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强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这是自2020年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年用同样的表述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也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连续1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由此可见中央对此项改革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事关农村村民切实利益,由于历史原因,也牵动很多城市居民的利益,目前该项工作的推动,国家采取试点先行原则,并且要求不得随意扩大试点范围,在试点地区采取稳慎推进原则。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您的深度关注和研究后提出的各项建议,对于加强宅基地管理、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做好兰陵县国家宅基地试点工作,争取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提供尽可能多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不等不靠,积极深入实地调研,积极做好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积极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积极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明确各部门宅基地管理职责

关于农村宅基地相关职能,各界存在误解。2018年度机构改革和新的《土地管理法》赋予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职能。误解在于宅基地职能不全在农业农村部门,甚至一些涉及管理和改革的关键具体职能也不在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职能分布在县乡两级政府和各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户有所居由县级人民政府保障。

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市级主要是建立健全全市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宅基地管理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指导县级开展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建设用地规模(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用地转用(除了报批还有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测绘(比如施工放样和违法勘测定界)和地理信息技术(比如卫片获得和处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确权登记颁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同时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还拥有宅基地历史资料和管理所需的技术设备。

住建部门主要职责:具体负责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建筑技术标准、危房改造等。

其他部门主要职责:规划证和施工许可证发放等工作在行政审批部门或者下放到乡镇政府;占用林地砍伐树木需要林业部门审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等还涉及更多部门,比如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

三、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加强制度保障。除了《土地管理法》外,《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出台进一步细化《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随后自然资源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自然资源部门还就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村庄规划印发相关文件。目前农业农村部起草的《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也于2022年底开展了社会面征求意见。

市级自2021年县区职责转隶基本完成,边开展乡镇“一窗受理、联审联办”机制工作,边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工作,积极指导兰陵县宅基地改革探索工作,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兰陵县出台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达18个,市级在转发上级并组织培训学习上级文件基础上,出台了《临沂市基层群众性自制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办事指南》,制定了《宅基地审批服务指南》。

(二)积极完善各级管理体系建设。2020年底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职能市级转隶,随后积极推进县级职责转隶,至2021年底完成后,开始推动乡镇政府构建“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截至目前该制度建立但运行还不顺畅。作为宅基地所有者权益的村级大都还未到位。

积极推动兰陵国家级宅基地改革试点,获取监管经验。目前兰陵县围绕推动建立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在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基础上,搭建县乡联动、数据共享的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严格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监管“四到场”制度(受理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场查验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开工前,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场丈量四至批放宅基地;建设中,对农户建房过程监督到场;竣工后,乡镇政府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表),对村民建房实行全程监管。为充分发挥村级监管的主体作用,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村级宅基地管理员队伍,各村设置两名“宅基地监督管理员”,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特别是利用铁塔和鹰眼等相关部门技术力量开展监控,对发现的新增疑似违建,立即拍照记录取证、口头制止,并上报镇宅改办进行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对于违法行为,在自然资源部门为主的违法处置机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积极探索查处机制,等宅改结束后,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监管经验推广工作。

(三)关于推广学习兰陵县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的说明。兰陵县作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从七个方面开展了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制度,解决闲置和低效利用问题;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和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保障机制、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解决宅基地管理问题。同时国家也要求宅基地改革范围不得扩大。在符合政策基础上,尽力推广兰陵闲置宅基地利用等相关工作经验,对不得扩大范围的抵押等试点事项,在兰陵县试点结束后,按照国家相关安排进行积极推广。

下步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好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切实履职尽责,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指导兰陵县开展试点工作,争取取得更多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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