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9-01 有声朗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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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永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的重要意义 在耕地保护工作越来越严格的形势下,新增建设用地越来越难,闲置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就成为破解“地”要素瓶颈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有效途径,是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是解决户有所居的底线保障。各级都非常重视该项工作,农业农村部2019年就印发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山东省政府也于2018年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4号),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开展了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的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2021年11月30日任刚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推广兰陵县2019年以来开展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成功经验,通过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民宿、手工作坊、苗木绿化等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建议”内容丰富、具体;既有深度,又有高度;既贴近实际,具有很好的现实实践性,又有长远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对于我们开展该项工作很有帮助。 二、明确各部门宅基地管理职责 2018年度机构改革和新的《土地管理法》赋予农业农村部门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职能。但在具体实践中涉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的关键职能分布在县乡两级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户有所居由县级人民政府保障。 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市级主要是建立健全全市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宅基地管理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指导县级开展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建设用地规模(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用地转用(除了报批还有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测绘(比如施工放样和违法勘测定界)和地理信息技术(比如卫片获得和处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确权登记颁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同时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还拥有宅基地历史资料和管理所需的技术设备。 住建部门主要职责:具体负责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建筑技术标准、危房改造等。 其他部门主要职责:规划证和施工许可证发放等工作在行政审批部门或者下放到乡镇政府;占用林地砍伐树木需要林业部门审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等还涉及更多部门,比如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等。 三、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2022年我们深入开展了闲置宅基地摸底清查、调研、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开展试点工作、对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全市推广。2023年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开展闲置宅基地利用工作,一是组织闲置宅基地摸底调查,更新数据,2023年6月7日下发开展闲置宅基地摸底调查数据更新的通知,组织数据更新;二是组织闲置宅基地利用调研活动。2023年5月24日下发通知,市局组织人员先后到临沭县、费县等有关乡镇、村实地查看闲置利用现场,在村里召开闲置利用经验座谈会,梳理盘活利用模式、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三是省厅对闲置宅基地利用开展工作指导。2023年5月29—30日,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在副厅长马常春带领下兰陵县开展驻点指导期间,现场查看了部分兰陵县闲置宅基地利用典型经验现场,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多次与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文旅等部门对接协商闲置宅基地政策和工作推进措施;五是在费县全县开展试点工作;六是2023年6月底通知各县区总结半年来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典型经验,开展示范推广带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针对您的建议,下步持续开展闲置宅基地利用工作。 (一)加强示范引导。进一步总结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典型经验,2023年底计划再次征集典型经验,持续深入宣传,让村民了解三权分置的政策,切实看到权益有保障、收入有增加、环境有美化,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到闲置宅基地利用中来。 (二)统筹资金支持。一是利用土地政策节余指标换取资金支持。二是争取财政方面适当安排闲置宅基地利用资金进行引导,比如2023年兰陵县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综合利用。三是结合其他方面资金,统筹银行和社会资金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提供资金支持。 (三)提供政策保障。一是督促各县区各乡镇及时摸清闲置宅基地位置和分布,结合资源禀赋,选择合适的盘活利用类型,如结合2023年规划编制,统筹建设用地规模,村庄规划编制,开展居民点布局。二是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村庄规划时,按照空间留白要求预留建设用地空间,为项目“先建后拆”留“先建”空间。三是持续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增减挂政策和腾退利用试点政策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增强群众满意度,保障农转用指标提供政策支撑。四是利用推行“点状用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提供产业用地保障。五是逐步完善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供需信息的渠道。条件成熟时可建立闲置宅基地数据服务系统和交易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的交易信息。六是加快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手续办理夯实产权基础;在利用过程中各部门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涉及群众利益、涉及面广,需稳慎持续推进,下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推动可操作措施政策细化实化,拓宽资金来源,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为各方提供服务,让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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