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言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实现乡村振兴跨越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统筹谋划、上下联动、精准施策,推动全市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扩面提质。截至目前,全市培育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2331家,吸纳成员近12万个,2024年上半年,实现经营收入9.5亿元,累计增加村集体收入4000多万元,入社社员人均增加收入2800元。对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实现乡村振兴跨越式发展的提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研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村集体增收等方面发挥很大作用,但是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姓公不姓私,由党组织掌握分红的主动权等提法,值得进一步商榷。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学习吸纳,指导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强化扶持引导。2020年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等1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村党组织创办合作社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临组发〔2020〕6号),在全省率先从市级层面提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标准,即:“干部双向任职、党员带头入社、决策审议前置、集体相对控股”,同时明确了发展目标、基本原则、提升标准、扶持政策、保障措施。2022年8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提出深化党组织领创办合作社等8条措施。为提升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临沂市创新财金协同支农模式,累计安排6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开展,为农业经营主体需缴纳的担保费进行补助和政策性风险;累计安排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5000万元,夯实风险资金池,创设以信用为主,以免抵押、低费率、低门槛、手续简为特色的“鲁担惠农贷”服务,引导合作银行设立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缩短贷款办理时间。围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创新“党建+担保”模式,累计为全市402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担保贷款2.4亿元,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关于规范运行管理。2023年11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山东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指引(试行)》,从领办标准、登记管理、基本设施、组织机构、章程制度、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民主管理、社务公开、档案管理十个方面规范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建设运营。2024年4月,市委农办印发《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促进沂蒙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8项重点任务、4项支持政策,实施清源、强基、培优、创品“四大行动”,其中“强基”行动提出全面规范提升合作社运营管理,开展“七有”(有场所、有人员、有标牌、有制度、有账户、有财务、有税务登记)创建,并从完善架构、健全财务、合理分配等方面提出具体规范要求。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已联合培育2批共100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社。2023年4-6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重数量轻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运营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治,提升发展质量,列入整治范围的合作社有629家,共清理无实质经营活动的“空壳社”300多家。
三、关于树牢品牌意识。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即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全市有1396家农民合作社注册了商标,积极打造自有品牌;有75家合作社的125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2023年底,优选10家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为“十佳农民合作社”,在“沂蒙发布厅—乡村振兴专场”宣传推介。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在爱临沂客户端开设“沂蒙强社”专栏,专题宣传合作社的典型模式和经营做法,上半年共集中宣传33家优秀合作社。
四、关于建好“两支队伍”。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合作社带头人及骨干成员的培训指导,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跟踪服务3443人次;开展2024年“农科沂蒙”春季网络大培训17场,吸引农户和经营主体参与学习,点击量达380万人次。2024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市184名农村经管人员(合作社辅导员)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服务开展专题培训。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向各县区通报两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合作社情况,5月印发《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辅导服务行动的通知》,组织动员全市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主动服务,督促合作社按时年报、异常合作社修复信用,指导合作社加强财务管理。
感谢您对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