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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农村局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月9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经市级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部级核查评审和网上公示,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农村局获评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河东区农业农村局围绕“执法护农”总体目标,创新“四抓四促”,即深化执法改革抓亮点促提升、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抓提高促完善、加大涉农违法案件查处抓重点促落实、深化法律法规宣传抓特色促品牌,常态化开展“绿剑”农资打假、“亮剑”渔政执法、“蓝盾”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攻坚”“平安”农机安全生产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先后获得全省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市重要水域违法违规涉渔活动集中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练兵比武一等奖等荣誉。河东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先后25人次获评市级办案能手或市级执法办案先进个人,1人被推荐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办案能手”,1宗案卷被推荐到农业农村部作为“全国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3宗案卷获评市优秀案卷。

2020年以来,临沂市先后有6个单位成功争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其中临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沂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兰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先后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平邑县农业农村局、河东区农业农村局先后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占全省总数的1/5,在全省数量最多。

农业农村部要求,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要珍惜荣誉,巩固拓展示范创建成果,宣传推广示范创建经验和典型做法,持续有效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以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为榜样,着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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