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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确保全市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完好,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2022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牌证核发,筑牢安全防线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状态、驾驶操作人员技能水平是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一律不予注册登记;要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检验标准,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等进行重点检查;要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鼓励其他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要强化驾驶员培训与考试,拓宽培训渠道,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标准,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二、明确检验对象,确保检验质量

(一)检验范围及对象。2022年1月1日前,在临沂市辖区内领取牌照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均应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

2022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除依法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出厂合格证明的,出厂一年内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外,其余机型和出厂一年以上的新机以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均须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时,一并签发2023年到期的检验合格证。

(二)检验内容。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唯一性确定,核查号牌、行驶证有无损坏、涂改;对涉及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农机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农机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查验拖拉机运输机组投保交强险的证明材料;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状态检测;喷印放大号;签注检验合格章、核发全国统一的《检验合格标志》。

(三)检验重点

1.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 1830-2019),对检验项目逐一开展检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做到外观整洁、牌证齐全,安全技术性能良好,无私自改装及漏油、漏水现象;检验的重点是制动、转向、灯光、仪表、倒车镜、保险链、防护网及各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督促联合收割机所有人配备灭火器。

2.检验现场要“人机证”三见面,机具应悬挂号牌。要认真审核受理资料,仔细比对行驶证记载内容及机具照片;检验合格证明须填写规范、完整,严格执行双检验员签名制度,严禁缺项审核通过;检验不合格的和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的,出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告知书》,书面告知机手及时维修排除,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检验;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须在行驶证上打印检验条章,不得人工签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副页签注信息已满的,收回原行驶证核发新证。

3.参加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均需签订《农机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计划。年度检验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农机牌证核发的单位要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事先准备辖区内应检机具清单,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分工、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合理划分片区,提高送检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实现辖区机具全覆盖,让机手少跑路,不断提高检验率。

(二)广泛宣传发动。发动更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通过镇村张贴公告、广播、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形式将送检计划安排通知到广大机手。要充分发挥镇村农机网格力量,做好辖区内参检机具和人员的动员工作,提高农民机手对农机牌证管理、安全检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参检意愿。镇、村农机安全监理员可安排相关机具预检,督促机手提前做好检修。

(三)精心做好保障。做好年度检验所需的各项设备物资及网络保障工作,实现检验现场可登录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可打印检验电子签章等。室内满足开展“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室外检验、检测场地要满足机具停放、路试制动,及上线检测需要。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四)做好牌证材料领用管理。要严格落实《临沂市农机牌证物资订制与使用管理规定》,对领用的农机牌证,应严格按规定做好登记,要定期对号牌材料网上、台账与实际库存一致性进行比对。对现存的旧式行驶证、驾驶证证芯,应严格按照牌证销毁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销毁,书面上报市局。要及时结算牌证材料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上季度费用结清后,方可进行后续牌证材料订制,向市局支付牌证款凭证扫描后,发送至市农机中心农机安全服务科,联系人:陈吉勇,电话:8316466。

(五)同步推进农机执法。要深刻领会严格农机安全执法对加强牌证管理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农机执法行动,统筹考虑许可和执法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发挥农机安全执法的惩戒和威慑作用,促进机手形成依法用机、安全操作的行动自觉。

(六)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抓住“6·16全国农机安全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宣传、《农机事故警示录》宣教视频播送等方式,扩大农机安全社会影响。要全面宣传“变型拖拉机不准继续使用,要求收回牌证”的规定,主动防范、化解矛盾。

(七)丰富便民服务内容。继续遵循“便民、服务、高效”的原则,将业务办理现场打造成便民服务的主要窗口。继续推行文明监理,优质服务,对涉及跨区域的牌证业务,要主动协调对接上级和外地同行,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

(八)加大检查指导力度。要对照市安委会《“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巩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专项集中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农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强化农机安全工作监督,切实做好源头管理工作。市级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实地检查指导,督促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形成农机监管强大合力,推动农机安全发展。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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