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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5:44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随着沂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的推进实施,沂河渔业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初步呈现出“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景象,成为广大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但是近期,我市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自然水域水生生物。为维护沂河水域生态平衡,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发出以下倡议,希望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为保护水域生态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从我做起,支持渔业渔政工作。沂河城区段是沂河鲤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广大群众要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保护野生水产资源,全力支持渔业渔政工作。

以身作则,严禁非法捕鱼行为。要主动参与非法捕鱼宣传,及时举报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行为,禁止制造、销售用于电鱼、毒鱼、炸鱼的物品器具,严禁用迷魂阵、地笼等非法网具,严禁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遵守法纪,打击非法捕鱼行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市辖区内的自然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的渔具从事违法捕捞,违者一经查获,由管理部门依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违法捕捞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539-5250215(兰山区)、0539-8381993(河东区)、0539-8270665(罗庄区)、0539-8780663(沂河新区)。

广大市民朋友保护沂河生态环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保护水生生物,携手共创和谐美好的家园。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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