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严厉打击内陆水域非法捕捞、养殖行为,坚决遏制内陆水域利用“三无”船舶进行非法涉渔活动,进一步加强保护我市河道渔业相关活动管理,维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安全通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发布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等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全民所有的水域严禁使用炸鱼、毒鱼、电鱼、“涸泽而渔”、可视捕鱼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严禁使用拖网(虾扒子、螺蛳拖网)、抄网(单杆推网)、陷阱(迷魂阵、杆子箔)、耙刺(锚鱼器、武斗竿、手弩、红虫、贝类泵吸)、笼壶(地笼)、鱼鹰及其他禁用的渔具捕捞;严禁在全民所有的水域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未依法取得养殖证在河道内从事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相关活动;严禁使用“三无”渔船从事渔业活动。凡在河道内擅自设置的非法涉渔捕捞网具、养殖网具、“三无”船舶必须予以全部拆除清理。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区的通知》,沂河鲤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市区段至沂南县辖区的河段内,禁止非法涉渔活动。主要保护对象为沂河鲤、青虾,其他保护对象包括鲫、缀、马口鱼、黄颡鱼、大银鱼、乌鳢、蒙古红伯、翘嘴红鲌、赤眼鳟、河蚬等物种。
设置未经许可的非法网具和“三无”渔船的所有人应当积极配合渔业执法整治工作,自通告之日起6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非法网具、收回“三无”渔船的,而又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非法捕捞网具、养殖设施和“三无”渔船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其涉渔网具和渔船的所有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清理、行政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涉渔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兰山区农业农村局0539-5250215、罗庄区农业农村局0539-8270665、河东区农业农村局0539-8381993、郯城县农业农村局0539-210831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0539-2264064、沂南县农业农村局0539-3255411、费县农业农村局0539-5027259、蒙阴县农业农村局0539-4272551、莒南县农业农村局0539-7212701、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0539-8780663。
请广大市民朋友知悉、认真遵守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
临沂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