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定合格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指加施或印制于无公害农产品或其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记。无公害农产品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标志基本图案为:
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期间,将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合二为一,实行产品认定的工作模式,由省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承担。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地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
(二)区域范围明确;
(三)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
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标准要求;
(二)有专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专职内检员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
(三)有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四)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生产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生产和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组织管理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
(四)最近一个生产周期投入品使用记录的复印件;
(五)专职内检员的资质证明;
(六)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