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582055/nwh/2021-000008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临沂市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意见​

文字解读:临沂市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意见​

2021-11-18   作者: 点击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自去年提出乡村振兴“三步走”路径以来,全市各级各方面快速行动、积极推进,围绕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以长三角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五化”提升为主线,强化资源统筹、系统谋划布局,优化种养结构、加强产销对接,提升“五标、五品”、加强宣传推介,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全面起势、成效明显。为进一步夯实各方责任,推动供应基地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农办印发了《临沂市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去年5月市委作出乡村振兴“三步走”路径,提出充分利用我市山东“南大门”地理优势,把融入长三角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我市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开了空前的视野和空间,对我市实现三个战略性转变、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市委政研室、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形成调研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打造长三角中心城是农产品供应基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进一步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聚、技术领先、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格局,形成本《意见》。

二、《意见》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局内部相关科室讨论形成《意见》讨论稿,经过充分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部分供应基地的意见建议,并报市政府负责同志审阅,形成《意见》,并于11月17日印发实施。

三、政策依据

《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临发〔2020〕10号)

《中共临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的通知》(临农委发〔2020〕3号)

四、《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大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包括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规划引领;加强组织化建设,推动规模化经营;加强全产业链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宣传推介,推动品牌提升;并细化初15项内容。组织保障包括加大政策支持、凝聚工作合力、搭建交流平台、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等内容。

关于印发《临沂市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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