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陵县苍山街道邹庄村村民李先生反映“2000年分地时的生产路,被村民种了庄稼,出不去进不来,土地确权证至今未发放”的问题。
针对李先生所反映的问题,苍山街道与邹庄村两委连同李先生等人一起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将以前的生产路测量出来后,在种地的农户见证下,将侵占生产路的青苗一并清除,恢复了道路通行。
李先生反映的土地确权证至今未发放问题。经村支两委人员落实,并找到李先生的土地确权证书。因为李先生的家庭人口数、实际土地亩数与确权证书上登记的不一致,已经让李先生重新填写土地确权证修改资料,目前正在整改落实中。
李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二、费县探沂镇泉子沟村村民反映“2019年村主任将村里800多亩口粮田和荒山非法流转出去”问题
经了解,泉子沟村位于龙凤山旅游路两侧,属于丘岭山区村,土地贫瘠。2018年探沂镇政府在龙凤山修建10公里的文化旅游路,由临沂市巨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龙凤山旅游项目。
为增加集体、农民收入,泉子沟村积极引导农户流转土地,实施规模化经营。全村231户农户有承包地,其中227户同意流转、4户不同意流转。这227户农户与村委签订了土地流转委托书,共流转土地854.89亩,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1200元,每年一付。
泉子沟村有荒山2021亩,2006年发包给41户农户,由于个别户一直未缴纳承包费。2019年村委征求承包户意见并经农户签字同意,将承包荒山全部收回。
2019年4月,泉子沟村委托探沂镇政府,与临沂市巨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农户承包地每亩每年1200元,荒山每亩每年300元。2019年、2020年的土地流转费分别为102万元,已全部发放给农户,不存在村主任将村里800多亩口粮田和荒山非法流转出去的情况。
三、罗庄区册山街道唐沙沟村唐先生反映“土地确权证上面积与实际不符,少了1亩”的问题。
经了解,唐先生全家有三口人,土地确权面积3.88亩,其中沙顶子有1.3亩,村北有2.58亩。
2017年6月,唐先生与村委签定协议,将1.3亩土地转包给唐沙沟村委作为唐郡实验学校用地,从2017年至2028年承包期结束还有12年,村委按每年每亩1500元,加上青苗补偿费1000元,一次性补给唐先生28795元。这块地属于村委转包,不属于买卖。2028年之后,如果村委调整土地,再给唐先生补地。户主凌沛兰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按了手印。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向唐先生反馈了以上调查情况,唐先生表示认可。同时,唐先生怀疑该土地已被政府征用并改变了土地用途。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建议唐先生向有关部门咨询,唐先生表示同意。
四、兰山区经开区大城后村王女士反映“2004年父亲口粮田的晒麦场被村民以借用的名义盖了房子,要不回来也不承认”的问题
经了解,王女士反映李先生占用其父亲的土地0.35亩盖了房子。经村委调查落实,该地块原为荒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王女士的父亲私自占用该地块当做晒麦场。2004年,在两位村民见证下,村民李先生一次性支付给王女士的父亲3000元,在该地块上建了厂房。2015年,大城后村对企业占地建厂问题进行普查后,李先生每年都向村委缴纳土地承包费。
王女士想要回晒麦场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五、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南村蒋女士反映“村里把地卖给了开发商,本人未签字就把地里的树给砍了”的问题。
经调查,蒋女士反映的地块,2018年已被汤头街道征收,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开发。蒋女士在该地块有一亩地,栽了桃树。由于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蒋女士未在协议书上签字。今年5月,村委在蒋女士未签字的情况下砍了100棵桃树。
该行为属于故意损毁树木,不属于农业综合执法的范围,建议蒋女士到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蒋女士表示理解。
六、沂南大庄镇东桃花村皮先生反映“小麦补贴发少了”的问题。
经了解,皮先生反映2020年他种植了10亩小麦,村委只给皮先生上报了6亩,少报了4亩。
经村委核实,今年皮先生承包了舅舅家2亩、弟弟家2亩耕地,并种植了小麦。村委上报小麦种植面积时,分别给皮先生舅舅、皮先生弟弟上报了2亩,给皮先生上报了6亩,正好10亩,小麦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由于皮先生长期在外打工,未及时和村委沟通,造成了误解。
大庄镇工作人员向皮先生作了解释,皮先生表示理解。
七、莒南县洙边镇东袁家山村袁先生反映“父亲茶叶地的田埂被人挖了,破坏了农田,村里不给处理”问题
经调查,村民袁先生与袁某的承包地相邻,两家承包地中间有一道田埂,由于是丘陵地,上下坡度落差有一米左右。袁某在种地过程中挖了一部分田埂,比原来窄了30公分左右,致使个别地方塌方,导致袁先生一家不满。
根据以上情况,洙边镇党委政府做出处理意见:由村两委协调,让袁某负责对塌方进行修整。袁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八、罗庄区沂堂镇东迷龙村张先生反映“村民把生产路堵上了,进出不方便,影响了耕种”问题
经了解,东迷龙村村民张某的责任田紧邻沟边地堑,部分群众为了耕作方便,进出农田经常走该地堑,这个地堑逐渐成为小路,侵占了张某的责任田。张某为了保护自己的责任田,就在自己的责任田里新建了一道石墙用于隔离,导致部分群众进出不便。但是,村民可以走其他生产路到农田进行耕作。
目前,东迷龙村正在积极协调,待村集体有闲置机动地或重新划分责任田时,优先保障生产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