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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9日行风热线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

5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11个,下线后迅速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莒南县道口镇王家庄子村王先生反映“耕地补上后一直未给确权”问题

经调查,2000年,王先生女儿因升学户口迁出,村集体收回一口人承包地。2006年其女儿户口迁回本村,并单独立户,王先生要求村里补回承包地,但村集体所补地块王先生不满意。莒南县、道口镇办理人员多方协调,村委将其他村民已经确权的承包地流转后,补给王先生,保障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但因所补地块已确权在他人名下,无法确权王先生名下。5月21日,县镇两级当面和王先生进行了解释说明,其表示满意。

二、临沭县临沭街道王庄村辛先生反映“本人现在的耕地地类是否为基本农田”问题

经调查,辛先生想咨询2018年其所承包的土地地类性质。临沭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同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联系,代辛先生咨询,确认目前其承包地类性质为基本农田,并向其进行了回复,辛先生表示满意。

三、罗庄区册山街道唐沙沟村唐先生反映“土地确权还有部分未给确权”问题

经调查,在1998年5月二轮土地承包时,唐先生家五口人和其奶奶一起分地,因其姐正面临出嫁,其父亲为少缴“三提五统”款项,主动提出放弃1口人承包地,实分得5口人土地。2014年该村土地确权颁证,该户在领取证书时,未提出任何异议。根据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政策问答》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存在少唐先生一口人土地的问题。5月28日,册山街道向唐先生进行了解释说明。

四、河东区汤河镇东李湖村张先生反映“本人的土地被强行圈占,未给补偿”问题

经调查,2023年6月河东区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涉及东李湖村张先生。经评估,其被征收土地面积1.663亩。2023年底,村委已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2.1871万元发放给张先生,但土地补偿款暂未拨付。接办后,市农业农村局及时靠上协调, 5月16日,该村将土地征收补偿款11.641万元打到张先生银行账户。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高新区马厂湖镇王先生反映“土地被占用,未给补偿”问题

经调查,王先生反映的被占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道沟村与罗庄区盛庄街道三岗店子村交界处,占地被村企硬化,又因边界模糊,无法准确测量被占用土地面积。调查人员现场核实,粗略估量约1分地。鉴于此种情况,高新区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对村居边界进行确认,正加快恢复被占土地原貌。5月底,马厂湖镇办理人员向王先生进行了解释说明,其表示理解。

六、兰山区义堂镇大芝房村孙先生反映“本人实际种植的土地面积比确权证上的多,在多出来的土地上种植小麦出现问题后,是否有小麦补贴”问题

经调查,孙先生实际种植小麦面积2.064亩,土地确权面积为1.376亩,因地差原因,村里给其多分了0.688亩的补差地,没有确权。统计粮补数据时,村里按孙先生土地确权面积上报,遗漏了补差面积。经协调,村里承诺将孙先生漏报面积进行补贴,其表示满意。

七、罗庄区册山街道南头村陈先生反映“宅基地一直未给划分”问题

经调查,陈先生反映的是“要求尽快给予办理房产证”的问题。陈先生在该村有瓦房4间,建于1983年,原房主为其父亲(已去世)。在2021年村里统一办理房产证时,房屋登记在陈先生名下。现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房产证已发放完毕,户口不在本村的正在办理中。目前,该村正在加快为其办理房产证。陈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八、临沭县青云镇凌界前村凌先生反映“孩子去世后,耕地被收回,想把收回的土地要回来”问题

经调查,凌先生89岁,年事已高,孩子并没有去世,而是出嫁。其女儿1996年外嫁,户口迁出凌界前村。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其女已不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没有分地,不存在承包地被收回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镇经管站、村会计登门详细解释,其表示满意。

九、莒南县洙边镇西龙掌村刘先生反映“桃树被挖,未给补偿”问题

经调查,2024年1月,因G518国道施工,施工方占用刘先生承包地0.4亩。经第三方到现场评估,地上附着物有新植桃树桩101棵。根据临沂市征地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幼苗期地径3cm以下每棵给予40元赔偿,附属物共计赔款4040元。占用土地按每年每亩1000元的标准赔偿,0.4亩两年应赔付土地款800元。因对地上附属物是否为新载存在争议,刘先生拒不接受赔付方案。莒南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将施工方和刘先生叫到一起,当面协商,达成一致。由施工方赔付地上附属物和占地款6600元,目前赔付款已支付给刘先生,其表示满意。

十、兰山区汪沟镇下福彩村张先生反映“土地被占用,未给补偿”问题

经调查,因2018年修高速公路占用张先生土地0.15亩,因该地块承包人名字与实际不符,故补偿款未打到其账户。经办理人员积极协调,村委已于6月底将补偿款支付给张先生,其表示满意。

十一、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肖埝村肖先生反映“自己的田地被人挖了”问题

经调查,2015年,肖先生的土地被原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征用,用于滨河某房产项目建设,相关补偿已赔付到位。近年,由于该项目停滞,肖先生在该处空地上种植农作物。后来,肖捻村受街道委托代管该地块,为清洁环境,统一对种植作物进行了清理。芝麻墩街道办理人员积极协调,肖埝村适当补偿了种植费用,肖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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