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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9日行风热线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5:13

7月9日接听行风热线9个,下线后迅速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沭县曹庄镇东萨庄尹先生反映“外村人李洪明独吞本村集体财产”问题

接到尹先生的诉求后,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和曹庄镇政府,组成工作组,实地调查,现已查明,2009年—2010年间,东萨庄村小学集体建设用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过程中,被反映人李某明侵占该村赔偿款43.31万元,情况属实。现已由该镇国土所协调县自规局落实补偿资金明细,同时根据有关处理结论,责令被反映人李某明限期交回赔偿款,如逾期不交,将启动司法程序予以追缴。7月29日下午,调查组与反映人尹先生见面,反馈有关情况,尹先生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二、平邑县保太镇徐武阳村黄先生反映“房子因为通路被拆,至今未解决”问题

经调查,2007年,徐武阳村规划新村,为打通内部道路,占用黄先生约一半宅基地,原计划让其所在这一排房屋5户依次统一往西延伸6米,通完街后,黄先生邻居徐某某在未向村委报备,且未取得相关建设手续自行建房,并多占了半位宅基,导致无法往西顺延,造成黄先生仅剩半位宅基。目前,该镇成立由纪委、组织、工作区组成的工作组,责成徐某某限期让出多占的宅基地。黄先生对解决方案表示满意。

三、关于河东区汤河镇管岭村庞先生反映“父亲土地确权”问题

经调查,管家岭村于2015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庞先生家确权登记5块承包地,面积3.61亩,其父在确权登记资料上签字确认。庞先生反映,他家目前耕种的0.2亩稻地未包含在确权登记面积内,而是被确权到其三叔名下,要求村委证明这0.2亩地的权属归其父所有。经镇村协调,管家岭村委于2024年7月12日出具证明,确认0.2亩稻地承包经营权归其父所有,庞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郯城县庙山镇城东村杨先生反映“赵某占地20多年,找了多个部门一直未解决”问题

经调查,2001年10月、2003年5月赵某财分别与村委签定合同,承包了城东村2块地。一块是12亩的河滩地,经查村级账目,缴纳了部分承包费;另一块24亩(实际丈量26.4亩)、期限10年,承包到期后继续种植,未缴纳承包费。2023年11月,该村进行三资清理,已将此地收回并承包给种粮大户。7月12日,庙山镇派出工作组到城东村实地调查,赵某财陈述因村里还欠其部分修路修桥款项,可抵扣部分承包费,待结清欠款后,再缴纳不足部分。庙山镇已将情况反馈给杨先生,其表示同意。

五、关于河东区太平街道东张屯村王先生反映“土地承包好几年一直没给钱,希望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经调查,2015年12月,临沂兰一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东张屯村43家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流转了包括王先生在内的66.53亩土地,搞苗木种植。约定土地流转价格每年每亩1300元,流转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由于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截至目前,临沂兰一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022年-2024年土地流转费229167.8元。河东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太平街道、东张屯村委,要求该园林公司于今年7月30日前将流转费支付到位。鉴于目前仍未支付,太平街道和东张屯村委已联系律师,协助起诉,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相关办理情况已向王先生做了反馈,其表示理解。

六、临沭县郑山街道朱沙埠村李先生反映“本人的土地被村里占了修路,承诺补地一直未补”问题

经调查,李先生反映1999年与本村村民杨某文进行土地互调,2021年,因挖排水沟,村里占用了李先生调换来的约1分地。李先生要求杨某文给予补偿。接办后,郑山街道经管站会同工作区及司法所人员多次到现场调解,7月26日双方达成一致,由杨某文补偿李先生半亩土地,其表示满意。

七、临沭县青云镇中朱崔村王先生反映“与村民承包地有争议,对方承包了2.9亩,实际3.3亩”问题

经调查,2010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该村民王某华连续三次在同一位置、同一地块与村集体签订空闲地承包合同,面积3.22亩。村委考虑周边栗子树遮阴问题,实际按2.9亩与王某华签合同、收承包费。王先生为逃避侵权责任,主张王某华的承包地应为2.9亩, 其越界耕种的小麦不在王某华的承包地内,并为此提起诉讼。经临沂市、临沭县两级法院判决确认“王某华承包的涉案土地面积为3.22亩”,对王先生主张的“王某华承包地为2.9亩,不予采信。”根据调查结果以及法院判决,临沭县镇两级对王先生的要求不予支持,情况已向其反馈。

八、平邑县铜石镇董李村董先生反映“村庄规划时占了本人房屋的院子,现在想翻盖,希望协调”问题

经调查,董先生房屋2011年左右拆除老宅基后建设,主房五间,配房齐全,不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存在因村庄规划占用其院子的情况,近期也未接到董先生翻建房屋的申请。但其邻居翻建房屋,确实影响了董先生向东出行的道路。为此,镇村多次组织调解,3户邻居互不让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县镇两级继续跟进调解,并将举行听证会,彻底解决其邻里宅基纠纷。董先生对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九、临沭县临沭街道王庄村辛先生反映“上期咨询本人现在的耕地地类是否为基本农田,希望再帮助落实解决”问题

临沭县自规局地籍科表示“须辛先生本人到场在图上指出地块所在具体位置才能查询”。由于辛先生电话无人接听,便向其发送了短信告知了以上情况和科室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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