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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4月9日行风热线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0日

3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上线接听了7个热线电话,下线后我们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一、临沭县郑山街道小庄子村吴先生反映“今年的小麦补贴张榜公示没有本人”的问题

吴先生反映的小麦补贴,规范的称呼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对种植小麦的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主要针对村集体和国家所有,并且依法由农户承包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给予补贴。

经调查,吴先生种植的小麦,总面积30亩,位于沭河河道之间,属于国有土地,由沭河管理局管理。吴先生既没有和沭河管理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和小庄子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个人在沭河泄洪道内私自开荒种植了小麦。

根据临沭县《关于做好2021 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补贴范围。小庄子村没有为吴先生张榜公示并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符合上级的政策要求。

二、兰陵县苍山街道邹庄村李先生反映“种植玉米有无补贴,土地确权证未发放”的问题

经调查,2015年之前,我省实施中央财政玉米良种补贴,按农户种植面积发放,每亩补助10元。

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山东、湖南等5个省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主要内容是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政策(简称“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取消了每亩10元的玉米良种补贴,仅对种植小麦的农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6年以来,我省落实这一政策,不再对种植玉米的农户发放补贴。

李先生反映的土地确权证问题,邹庄村部分土地确权证存在着人数、四至等错误,正结合“土地确权回头看”活动,对错误信息进行纠正后再发放。

4月3日,苍山街道工作人员向李先生进行了反馈,李先生表示同意。

三、河东区八湖镇坊上村李先生反映:“种植的大蒜被人打药打死了”的问题

3月18日,河东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李先生的大蒜田面积1.5亩,靠近大路边的大蒜已全部腐烂死亡,西南侧的大蒜呈片状死亡。据李先生介绍去年11月一天夜晚被人打了农药,怀疑是有人故意所为,当时就已报案,但因为没有证据,一直未能立案。

对此,河东区执法人员告知李先生,其蒜田危害现状与药害相似,但由于无法找到施药者,不能确定使用的是哪种农药,建议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李先生对河东区农业执法大队及时进行调查落实表示满意,对处理意见表示理解。

四、罗庄区沂堂镇前柳庄村邵先生反映“村里的机井设备被人偷盗了至今未答复”问题

经调查,去年11月份,邵先生就向罗庄区信访局反映:2011年中央投资建设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2019年被村书记等人破坏,要求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尽量恢复原状,让老百姓能够正常使用。

邵先生反映的机井设备被盗问题涉及刑事案件,超出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范围。接到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后,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进行落实,责成沂堂镇前柳庄村认真履行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争取早日破案,严惩罪犯,尽最大努力挽回损失。

需要强调的是: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是保障粮食生产、造福群众的民生工程。地方政府要强化监管,严查建设过程中监管责任不到位、工程质量不高、人为破坏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创新管护方式,探索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管好、用好,真正让民生工程造福于民。

五、蒙阴县旧寨乡吕家庄子村民徐先生反映“农田的水不够灌溉”的问题

经调查,徐先生反映的是“梓河下游疏通河道,清除阻水裸岩后,造成其灌溉机井干涸”的问题。去年5月,为做好梓河沿岸的防汛工作,旧寨乡对防汛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八里庙子村一段阻水裸岩影响泄洪,严重影响李家宅子村庄安全。为确保河道行洪通畅,旧寨乡对该地段阻水裸岩进行清理,加宽了过洪段面。2020年8月14日,成功抵御了六十年一遇的特大洪水,保障了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现场勘察,徐先生反映的灌溉机井还能正常使用,如遇旱季无法使用,旧寨乡将组织涉农单位和村给予相关支持。3月29日,旧寨乡政府工作人员向徐先生进行了反馈,徐先生表示同意。

六、莒南县筵宾镇团埠子村胡先生反映:“从1999年开始村里600亩土地一直未分”的问题

经调查,1998年12月团埠子村进行土地二轮延包,除已分配到农户的1080亩家庭承包地外,还有果园、桑园及大棚地共计597亩。后因管理不善,大部分果园、桑园变成裸地,有些土地被村民改变了用途,建成了蔬菜大棚。

由于本村新增人口较多,从2015年开始,团埠子村用果园、桑园等机动地抵顶本户新增人口补地,目前全村剩余380余亩土地,未按人口均分。

团埠子村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到2018年。目前,承包合同已到期,个别村民要求重新分配土地。

对于村民反映的问题,镇、村已成立土地整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土地分配方案。目前正值村两委班子换届期间,6月底村级班子换届完成后,立即着手研究土地分配问题。镇政府将抽调人员,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协助村两委班子做好土地整改并落实到位。

4月2日,筵宾镇政府工作人员向胡先生进行了反馈,胡先生表示同意。

七、郯城县李庄镇大官庄村赵女士反映“本人基本农田被强占,且未发放土地确权证”的问题

经调查,2012年9月,大官庄村委与李庄镇华埠村李先生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本村193亩土地流转给李先生进行规模化种植,流转期限16年。其中,涉及赵女士家0.8亩承包地。

2012年11月份,大官庄村委与该片土地所涉及的75户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当时,赵女士不同意流转,所以没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2012年秋,赵女士没再耕种这0.8亩地。李先生怕土地撂荒,从2013年夏季开始耕种这0.8亩地。

2016年5月,赵女士反映自己的耕地被李先生耕种,要求补偿。李庄镇政府通过调解,决定由李先生按照每亩每年1000元的标准,补偿赵女士2012-2015共4年的土地流转费共计3200元。从2016年开始,赵女士可以继续耕种这0.8亩土地。如果不方便耕种,村委再从其他地方调整0.8亩土地给赵女士耕种。

2016年8月,李庄镇将以上处理意见与赵女士协商,赵女士对土地补偿数目不满意,一直未到镇政府领取。赵女士要求村委将这0.8亩土地上的花木拔除、恢复原貌,将地边的道路修好、在沟渠上架桥,另外赔偿经济损失7万余元。

赵女士反映的“土地确权证一直未发”的问题。经调查,赵女士的《土地确权证》正由测绘公司按程序办理,办理完成后,将由村委统一发放给赵女士。

3月23日,李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向赵女士进行了反馈,对合理的诉求积极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再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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