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上线接听了8个热线电话,下线后立即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莒南县史先生反映“孩子上大学后户口迁移到学校,土地被村里抽走了,回到村里一直未给地”的问题。
由于史先生拨打行风热线时,未留下是哪个镇、哪个村的信息。莒南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史先生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因此无法对以上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观众和听众,拨打行风热线一定要说清楚本人的详细信息,方便我们调查落实,更好的解决问题。
二、罗庄区黄山镇黄土堰徐先生反映“农机手2019年的农机补贴没有发放”的问题
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是开展粮食高产示范方创建,推动粮食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的有效举措。2018年,罗庄区财政局和农机局印发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街镇集中连片,确定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补助对象为农机合作社,补助程序为“先招标后签合同、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补助标准为每亩35元。
2019年,罗庄区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部分农机合作社,要求农机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合作社成员不少于5户,补助资金发放给中标合作社,由合作社对作业农机手进行补助。
经调查,徐先生是黄山镇黄土堰村民,2019年村书记让他耙地,并声称有农机深松补助。徐先生为该村耙地1000亩,村里拖欠徐先生作业费用 3万元。由于徐先生不是农机合作社成员,没有通过公开招标程序,不符合补助条件。徐先生的耕地费,应该与村委协商解决。
5月20日,罗庄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与徐先生沟通,徐先生表示理解。
三、兰山区汪沟镇韩家沟村张先生反映“2005年在村里承包了一块地,有争议一直未使用”的问题。
经调查,张先生承包的地块,位于韩家沟村南,当时为空闲地,总共0.82亩,和村民李先生的地块搭界,当时已划好界石。2016年来,该地块一直闲置,目前该地块上有一棵较大杨树和若干小杨树苗,因无法判断树木的权属,一直未清理。
5月中旬,汪沟镇政府协调韩家沟村委,将地上物清理干净,划好承包地边界,当场交付张先生使用。张先生对以上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四、莒南县洙边镇三界首村牛先生反映“村里30多亩地不知道承包给了谁”的问题
经调查,2016年10月,三界首村有37.9亩桑园地已到期,桑树品种老化,经相关部门同意,将桑树砍伐,变为村集体的机动地。为增加收入,经村两委研究,由博丰家庭农场承包了这片桑园,并签订了承包合同。2019 年,村集体补给两户因修路占地的村民2.58亩,目前剩余机动地35.32亩。
该村另有2块地共35.3亩,目前已对外承包,每年每亩收取承包费700-800元。
5月27日,洙边镇工作人员向牛先生反馈了以上情况,牛先生表示满意,表示继续支持村两委的工作。
五、沂南县辛集镇埠口村刘先生反映“承包了3亩地,被人占用”的问题。
经调查,2003年刘先生承包了本村3亩耕地,承包期20年,承包地以南是2米的水沟,沟南是刘某某的承包地。
近年来,刘某某建设了高温大棚,土墙占用了水沟,辛集镇让双方当事人到现场查看,核实并没有占用刘先生的承包地。刘先生反映的承包地被占用问题不属实。
5月27日,经村干部协调,用挖掘机清理出一条排水沟,以解决两户承包地界限划分问题。刘先生表示同意。
六、兰山区汪沟镇临沂庄刘先生反映“承包了50亩土地,被人占用”的问题。
经调查,2016年刘先生承包了临沂庄50亩土地,流转期到2028年,其中有7亩土地存在纠纷。
存在纠纷的7亩地,2006年由本村姚先生承包,承包期30年。2007年,姚先生转包给李先生建养鸡场。因为拖欠5户农民的工钱,2011年李先生私自将这7亩地转包给5户农民10年,以抵顶拖欠的工钱。
2016年,刘先生流转土地时,与以上5户农民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12年,2021年承包地到期。李先生以刘先生未与他本人签订《承包合同》为由,收回了这7亩地。
临沂庄村委多次组织当事人一起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刘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目前村委正积极协商,共同解决以上问题。
七、兰陵县苍山街道邹庄村李先生反映“孩子没给划宅基地、种植补贴未领取、土地未给确权”问题。
(一)经调查,邹庄村多年未划宅基地,目前没有用于宅基地的集体建设用地,无法为其划宅基地。
今年,兰陵县作为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已经编制了《兰陵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在起草一系列农村宅基地改革办法,选择7个镇、21个村作为第一批试点,苍山街道作为试点乡镇。一旦村里有了宅基地,如果李先生符合条件,将按程序划分宅基地。
(二)李先生反映种植补贴未领取的问题。
经调查,2015年之前,我省实施中央财政玉米良种补贴,按农户种植面积,每亩发放10元补贴。自2015年,我省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种植小麦的农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取消了每亩10元的玉米良种补贴。
李先生从手机上看到有玉米补贴的信息,就认为自己种的玉米应该享受补贴,这不符合政策要求。
(三)李先生反映土地未给确权的问题。
经调查,去年底,苍山街道已经将《土地确权证书》发放到邹庄村委。由于李先生的《土地确权证书》中家庭人口数、土地面积亩数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信息错误。邹庄村将《土地确权纠错表》发给李先生,要求将土地信息纠错情况核实无误后上报。村委按照土地确权“回头看”程序,进行纠错后再发放证书。李先生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并多次缠访闹访,造成确权证书无法发放。
八、兰陵县芦柞镇前周村毛女士反映“本人三亩土地被村民王先生占用”的问题。
经调查,毛女士一家现有6口人,7.1亩地。2014年5月,毛女士的儿子周先生与本村的王先生口头协议,两家交换三亩地,王先生在这三亩地上建设养貂场。双方约定,王先生每亩地补贴给毛女士1万元。村里发现后及时制止。村委认为该地块是村集体的承包地,毛女士无权私下进行交换,村里将三亩地收回。毛女士认为,这三亩地中有一亩是她家的责任田,两亩是村集体的承包地,不应该全部收回。
2019年4月,兰陵县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是2020年10月1日前,前周村给毛女士0.9亩承包地。二是未给毛女士承包地前,前周村每年支付承包费500元。毛女士和村委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签字按手印,表示不再就此事信访。
2020年9月,前周村已经支付给毛女士2019年的承包费500元。4、5月份,毛女士两次拨打行风热线反映同样的问题。我们建议双方严格按照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