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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9日行风热线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3日 18:04

6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上线接听了8个热线电话,下线后立即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罗庄区册山街道小庄子村许先生反映“村里打了五眼井,只有两眼上水,其中一眼缺电,另一眼漏水,影响灌溉”的问题

经调查,许先生反映的机井是罗庄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6月10日,罗庄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册山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发现3眼机井水量过小。主要原因是,今年上半年我市天气干旱、缺乏有效降雨,农户抽水较多,导致机井水位下降。小庄子村地处煤炭采矿区,地下水位较低。为支持群众抗旱,册山街道通过串联管道,将富余的井水引入小庄子村,解决了机井水量小、无法灌溉的问题。另外漏水缺电的2眼机井,是因为电路故障导致不能抽水,册山街道立即安排人员修理,当天就已修好,2眼机井已经能够正常抽水。

册山街道将有关情况向许先生反馈,许先生表示满意。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督导各县区对农田水利设施项目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管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

二、兰陵县南桥镇界坊村刘先生反映“村里小农水设施出现损坏,不能使用”的问题

刘先生反映界坊村东南湖的小农水设施,因为维修养护不到位无法正常使用,抗旱期间影响村民用水。

经调查,界坊村小农水设施,是兰陵县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有灌溉井12眼。由于建设时间早,个别机井出现坍塌,目前有2眼机井无法使用。南桥镇已安排人员现场勘查,并协调抗旱资金3万元,对该区域其他水利设施进行维护,新打1眼机井,用于紧急抗旱。

下一步,南桥镇将组织人员对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排查,不定时巡查项目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维修。积极发动群众,广开水源,确保每一块地都有水源、能浇灌。

南桥镇反馈了调查处理情况,刘先生表示满意。

三、莒南县坪上镇竹园村赵先生反映“土地被占用,土地补偿款一直未给”的问题

经调查,赵先生一家有四口人,因为建设莒南精品港基地配套生活区,占用赵先生承包地2.34亩,地上附属物136棵,铁丝围网133米,总共发放补偿款6万元。今年3月26日,竹园村已经将土地占用补偿款通过转账方式转到其本人的账户。以前赵先生家的道路占地补偿款,也已经发放到2021年度。

经调查,赵先生的土地补偿款已经按时足额兑付,再反映“土地补偿款一直未给”情况不属实。

四、河东区九曲街道王于埠村彭先生反映“因修路将本人的海棠苗全部清除,对补偿不满意”的问题

经调查,2021年4月,临沂市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临征启公告〔2021〕10号),征收包括王于埠村在内的部分土地,用于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启航路建设改造。王于埠村召开“两委”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对王于埠村集体辖属范围内的土地全部收回,按照4万元/亩的价格进行补偿。”

2022年4月,王于埠村启动集体土地收回补偿工作。彭先生的父亲有3.28亩承包地,种植了海棠等绿化苗木。彭先生对补偿价格不满意,没有签订补偿协议。4月23日,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向彭先生的父亲送达《关于王于埠村收回土地并补偿相关事项告知书》,将补偿款足额发放到其账户。4月29日,送达了《补偿到位及限期清理告知书》。在多次通知无果的情况下,九曲街道组织人员依法清除承包地上附着物,保证道路顺利施工。

鉴于彭先生反映的问题,涉及土地征收程序及征收补偿等事项,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牵头实施,建议彭先生向九曲街道或河东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反映。

五、河东区梅家埠街道兰宅子村张先生反映“渣土倒在了田地上;排水沟被倒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影响抗旱灌溉;土地流转强征土地”问题

6月27日,河东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多方调查落实,张先生反映的地块位于兰宅子村中山路南段及村西北侧农田内。其中,反映“渣土倒在了田地上”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确认,现场有3处土堆,土质良好,系土地承包人暂时存放后,用于土地复垦的土壤。反映“排水沟被倒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影响抗旱灌溉”的问题,经现场确认,该区域已拆迁多年,属拆迁待建区域,在该区域未发现明显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的建筑垃圾或者生活垃圾,目前该区域经公开招标已由他人承包。

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张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六、平邑县平邑街道孙家村孙女士反映“父亲的老房子被拆除,赔偿500元数额低。高价买了村民的房子,要求再分配一处宅基地”的问题

5月9日,孙女士拨打行风热线,反映孙家村西岭拆迁规划宅基地的问题。我们已经调查落实,并安排人员到孙女士家中沟通,讲解相关政策。6月9日,孙女士拨打行风热线反映同一问题。

经平邑街道向孙家村支部书记、村委工作人员及原会计等人落实:2009年,因孙家村西岭老村76宗宅基地上的房屋破旧,仅有10户左右老人居住,且在新村都有宅基地,另外66宗破旧住宅闲置多年无人居住。孙家村结合平邑县财政局土地复垦项目,经村“四议两公开”会议通过,对西岭10户有人居住的老宅每户补贴1000元,其余66户无人居住的残破老宅每户补贴500元后全部拆除复垦成耕地。孙女士的父亲同意,并于2011年8月10日领取了500元补贴款。

经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一体办公室查阅地籍资料,孙女士的父亲在孙家村已有一处住宅,编号JC00159。

根据《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经批准易地重建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的规定,孙家村不能再给孙女士的父亲分配宅基地。

七、罗庄区册山街道唐沙沟村唐先生反映“村里分地时少给了一口人土地”的问题

6月9日,罗庄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册山街道工作人员,到唐沙沟村进行调查。经调查,1998年5月唐沙沟村承包土地时,唐先生家庭人口共有其父亲、母亲、两个姐姐及唐先生五人;其二叔家有三口人,三叔是残疾人,当时跟随其二叔一起分地,其奶奶跟随唐先生家一起分地。

据唐沙沟村委和当时村会计出具材料证明(含部分录音),唐先生家当时应分得6口人土地,因其大姐1998年11月15日登记结婚,正面临出嫁,其父亲为少缴“三提五统”公粮款,主动放弃了1口人的土地。查阅1998年土地承包合同显示,唐先生一家家庭人口5人,承包土地面积3.775亩,其中沙顶子1.625亩(宅田合一,含0.325亩宅基地),滂北2.15亩。

2014年8月,唐沙沟村开展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因唐先生的父亲去世,母亲是户主,土地确权面积3.88亩,其中“沙顶子”1.3亩(宅基地面积0.325亩没确权),“滂北”确权2.58亩。该地块比1998年延包时多0.43亩(据村里人介绍该地块长139米,宽10.32米,因为有斜角子,实际面积2.554亩,比其应分地多0.404亩,另分给别人没人要,就等于折地让给他了)。唐先生在领取经营权证书时,也未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之规定,该户仍应继续享有原来5口人的承包土地,不存在少一口人土地的问题。

6月9日,册山街道将调查落实情况向唐先生作了答复,唐先生对答复不满意。

八、莒南县筵宾镇团埠子村胡先生反映“村里机动地一直未分,村里有很多人没有土地”的问题

经调查,1998年12月团埠子村进行土地二轮延包,除1080亩家庭承包地分配给农户外,还有果园、桑园及大棚地共计597亩。后因管理不善,大部分果园、桑园变成裸地,有些地被村民建成了蔬菜大棚。

由于新增人口较多,从2015年开始,团埠子村用果园、桑园等机动地抵顶本户新增人口补地,目前全村剩余380余亩土地,未按人口均分。另外,团埠子村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2018年已经到期,个别村民要求重新分配土地。

今年4月,临沂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后进班子百村攻坚”的指导意见》,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团埠子村已经被莒南县委组织部纳入“后进班子百村攻坚”重点,力争用1-2年的时间,推动后进班子转化提升。

筵宾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推动团埠子村土地承包问题整改。但由于团埠子村没有选出村支部书记,土地整改工作一直无法开展。

胡先生多次反映这一问题,目前镇、村正在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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