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上线接听了10个热线电话,下线后立即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郯城县港上镇里中村陈先生反映“镇里征收土地,当时承诺发放失地保险,一直未发放”的问题
经调查,2021年7月郎里中村流转村集体土地4.105亩,并流转了85户村民的耕地46.094亩,用于建设小微产业园,今年4月,上级补助失地保险社保资金75.2985万元。村“两委”按照政策要求,制定了失地保险社保资金分配方案,其中村集体地4.105亩分配社保资金6.15725万元,分配给群村有股权农户292户1006人;85户农户耕地46.094亩,分配社保资金69.14125万元,其中陈先生有耕地0.8亩,补助社保资金1.2万元。
该方案制定后,必须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再通过“一卡通”账户发放失地保险养老金。目前,港上镇正在督促村“两委”完善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人社局审批。请陈先生耐心等待。
二、沂南县张庄镇石门亭村胡先生反映“公开招标的荒地,至今村里未将地上附着物清除”的问题
经调查,2022年3月,石门亭村集体召开会议研究,对0.8亩荒地进行公开招标,胡先生中标承包了该处土地,每年100元,一次性交5年。当时会议研究,6月1日前,这片地上的附着物需自行协商处理。目前,村“两委”正在积极协调解决,胡先生表示同意。
三、临沭县郑山街道后东村陈女士反映“承包的果园里有墓地,本人为方便村民祭扫修了一条2米的路,现在道路被村民占了,希望协调”的问题
经调查,陈女士反映的果园通墓地的道路,是村委会协调陈女士承包果园相邻地块,抽取了两米宽的土地改建的道路。当时,村委答应每年给抽地的承包户600元钱,今年因为村委没有及时给付600元钱,再加上陈女士和相邻地块的承包户有矛盾,这条路被种上了一米宽左右的玉米,影响了走路。经协调,后东村于8月31日给付了承包户600元钱,承包户清理了玉米,已经把道路整修好。陈女士表示满意。
四、兰陵县兰陵镇后小庄村孙先生反映“宅基地被占了”的问题
经调查,孙先生在村中只有1处房屋,现在和妻子两人居住。孙先生反映被强占地块在其住所西部,长18米、宽6米。经村“两委”落实,该争议地块为耕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目前闲置。村集体决定将该地块收回,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安排。
孙先生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沂河新区相公街道石碑屯村吴先生反映“口粮田未签协议,被开发商盖楼强占破坏”的问题
经调查,2021年底,石碑屯村委根据城乡发展规划,决定将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回购到村集体,建设公益设施项目。吴先生的口粮田在此范围内。土地回购前,村委工作人员多次与吴先生就土地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未达成一致。今年1月,石碑屯村委托第三方对吴先生的地上附属物进行了评估,评估金额11.2608万元。4月25日,委托律师向吴先生下达了《关于石碑屯村流转回购土地并补偿地上附着物相关事项告知书》,通知吴先生4月28日前到村委签订补偿协议书,吴淑友未签协议。5月,村委依据评估结果,向吴先生支付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吴先生未就该赔偿数额表达异议。目前石碑屯村正在进行土地两补款协议签订,待协议签订后,村委将及时支付土地补偿款。
8月29日,相公街道工作人员向吴先生送达了处理意见书,吴先生拒绝签收。
六、兰陵县苍山街道邹庄村隽先生反映“村民在本人耕地上建了宅基地,本人有土地确权证”的问题
经调查,2015年,村民胡某某建设了一处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目前经村级确权公示,正在等待县级审核发证。
隽先生反映的地块位于邹庄村西南角,土地确权证上登记该地块为“老城墙”,长20.7米,宽27.56米,南至北城里村地,北至路,西邻王某某承包地,东邻马某某承包地,面积为0.57亩。经镇、村工作人员现场测量,隽先生家土地仍为0.57亩,胡某某未占用隽先生的耕地。调查组多次联系隽先生到现场查看,隽先生拒不到场。
七、罗庄区沂堂镇东迷龙村张先生反映“耕地被邻居占了,耕地受淹等土地问题”的问题
接到电话后,沂堂镇安排工作人员,联合村“两委”多次到现场实地查看。张先生在村东湖有4分地责任田,现在种植玉米。由于张先生和地邻张某某的责任田之间无生产路,2018年经两家协商,各自划出40公分耕地作为田间道路,后来张某某把自家划出的地占用种了庄稼,导致生产路变窄。张先生家的地继续用于生产路,张先生认为张某某占用了他的耕地。经调查,张先生反映“耕地被邻居占了不让种”的情况不属实。
张先生反映承包地流转价格偏低。经调查,2013年东迷龙村将土地流转到江泉建材公司,每年每亩700元,根据合同流转价格逐年增加,每五年调整一次增加100元承包费。土地流转程序符合规定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公开,不存在价格偏低问题。
张先生反映耕地被淹。经实地走访,张先生家的土地位于西燕子河沿线,今年受天气影响,西燕子河在汛期时水位偏低,未发生溢洪情况。走访附近群众,均表示没有耕地受淹情况,张先生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建议张先生多和村“两委”沟通解决相关问题。
八、兰陵县神山镇青竹村王先生反映“本人的8分地被村里分给他人耕种,现在对方将耕地卖给他人做墓地使用”的问题
经调查,2005年青竹村调整土地时,王某某家有3口人,每人0.75亩,应分承包地2.25亩,因王某某的耕地靠近墓地,村里多补给2分地,共分承包地2.45亩,其中小路南1.5亩,小路北0.95亩。
去年10月,王先生向本村支部书记反映,王某某家小路北的0.95亩,是2005年土地调整时村委分给他的。由王某某耕种,后变卖给本村村民王某。村委向当时调整土地的当事人了解,并没有人同意将该地分给王先生。王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为妥善解决邻里矛盾,去年10月,村支部书记邀请两家当面沟通协调,王某某同意在墓地西侧让出六米耕地,双方都同意该调解方案。
九、费县胡阳镇后北尹村贾先生反映“村里将家里4口人的耕地收回”的问题
经调查:1999年后北尹村开展土地二轮延包,全村761人,有721人参与土地分配,人均分配土地1.12亩。当时实行土地与宅基挂钩,各户承包地面积包含宅基地面积,人均实际分配土地0.87亩。当时,种地需承担农业税及三提五统等税费,个别农户认为家庭负担过重,自愿放弃了分地,包括贾先生(3口人)在内共有14户农户40人,当时这些农户都是口头表示不要土地的,没有书面材料。
1998年4月,贾先生与兰陵县梁女士结婚,1999年6月生育一女孩,随其爷爷奶奶的户口在后北尹村落户,目前爷爷奶奶已去世,自己单独立户,但一直随父母生活,不在村居住。2006年6月,贾先生将本人及妻子的户口迁出胡阳镇,到日照市东港区落户,2006年10月生育一男孩,目前贾先生、妻子、儿子的户口均在日照市东港区。
1999年二轮土地延包时,后北尹村预留机动地35亩。目前,该村除自愿放弃土地的14户农户40人没有土地;另有243名新增人口没有土地,其中,包括新嫁女入村97人,新出生146人,人地矛盾十分突出。
2016年,胡阳镇通过招商引资,在北尹村附近修建飞机场,需占用部分农户承包地。该项目共占用5个村的土地,其中后北尹村870亩,涉及农户224户。先前项目占地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与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目前,因飞机场项目审批手续未办齐等原因,实际未占用,现仍为农业用途,以土地托管的方式种植农作物。流转土地时地上附属物由第三方评估价格并公示,现5个村已全部补偿到户。按照约定,2016年土地流转费每亩1500元,以后每亩每年递增50元,增长到每亩每年2000元为止。2016-2021年土地流转费5个村已全部发放到户。贾先生一家在后北尹村没有土地,不存在土地流转情况。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规定,贾先生及妻子、儿子的户口均已迁至日照市,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贾先生的女儿户口仍在后北尹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已享受失地保险政策。
2022年9月2日,胡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向先生送达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贾先生拒签。
十、莒南县筵宾镇团埠子村胡先生反映“村里600多亩耕地未分给村民”的问题
经调查,1998年12月团埠子村开展土地二轮延包,除分配家庭承包地1080亩外,还有果园、桑园及大棚地共计597亩,目前全村剩余380余亩土地未按人口均分。后因管理不善,大部分果园、桑园全部变成裸地,多数土地合同已到期,有些土地已被村民改变了用途建成蔬菜大棚。个别村民对到期且已变成裸地的行业承包地存在异议,多次到上级反映。为解决这一问题,镇、村成立土地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土地分配方案,但由于村两委班子软弱等原因,村里长期没有负责人,土地分配整改方案一直未能落实。
今年年初,莒南县委组织部将团埠子村纳入县级软弱涣散后进党支部进行管理,县、镇领导帮包,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整顿。8月份通过全县支部书记选聘改革考试,考选了退伍军人聂家立同志任村支部书记。下一步,团埠子村两委将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研究出台土地分配方案,对该村的土地问题进行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