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上线接听了8个热线电话,下线后立即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沂南县孙祖镇六里沟村刘先生反映“村集体未按民主议事程序,将10.6亩河滩地发包”的问题
经调查,六里沟村河滩地面积10.6亩,里面有零星土地。2004年2月,村委与8户村民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15年,承包费一次性付清。2019年到期后,村集体未收回土地,也未向原承包户收取承包费。
2022年3月,村集体决定收回河滩地,并通知原承包户将河滩上栽植的杨树自行处理。4月15日至18日,村集体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河滩地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公开栏、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6月21日在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线上竞标,由本村刘姓村民以每亩720元的价格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该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并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包河滩地,符合相关程序要求。
2022年9月16日,孙祖镇政府工作人员向刘先生进行了书面答复,刘先生同意以上处理意见。
二、兰陵县南桥镇界坊村刘先生反映“小麦补贴未发放”问题
刘先生说的小麦补贴,规范的称呼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我省以农户种植的小麦面积为依据,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对种植小麦的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补贴。补贴资金由财政局通过“山东省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直接发放给种小麦的农户。
按照规定,小麦面积核定要经过“农户自报、村委初审、乡镇审核、镇村两级公示、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上报、财政资金发放”7个环节。对于虚报面积、冒领补贴的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界坊村核实情况。原支部书记刘某某、原村会计张某某证明,2020年年底界坊村统计小麦种植面积时,采取“农户自报、村委核实、张榜公示”等程序。刘先生本人没有种植小麦,土地给别人承包,因此不能发放小麦补贴。
三、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许黑墩村许先生反映“养殖场未交承包费”的问题
经调查,2005年5月,许黑墩村委会研究,决定在村南与张黑墩村交界处空闲地规划一处养殖场,面积约13亩,采取村民承包的方式,每个养殖户承包一亩地,承包期20年,每户缴纳承包费7000元。
经过公开公示、宣传发动、个人申请等程序,该村有意向的养殖户有20余户。村委会根据养殖场规划面积,采取谁缴钱谁抓阄的方式,最后通过抓阄确定了13户,承包费一次付清,2025年到期后不再续签。
四、高新区马厂湖镇黄泥岗村陈先生反映“女儿出嫁后村里将土地抽走”的问题
经调查,1999年黄泥岗村开展土地二轮延包时,陈先生家共有9口人,承包地面积13.75亩,平均每人1.52亩左右。2005年陈先生的女儿出嫁至马厂湖镇南桥村并落户,当时南桥村未分配承包地,黄泥岗村抽回陈先生女儿的承包地1.3亩。经过沟通协调,黄泥岗村表示现在没有合适的土地补给陈先生的女儿,待村集体有合适的土地后将进行补地。
2022年9月28日,高新区安排人员与陈先生当面沟通,陈先生对办结意见表示理解,不再就该问题进行反映。
五、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兰宅子村张先生反映“村里强征本人土地”的问题
经调查,2013年兰宅子村按照土地增减挂政策进行旧村改造,拆迁部分老旧房屋,2018年村民回迁到新城社区。2020年9月,由梅家埠街道统一招标进行土地复垦,村集体决定将复垦后的土地统一流转使用。
张先生在兰宅子老村有两处房屋,一处位于中山路东侧,一处位于村中心路南侧,因个人原因至今未拆迁,也没有进行土地流转。因此,张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六、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前杨家墩村马女士反映“前任村主任占土地建厂房,占汪塘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问题
经调查,马女士反映的前任村主任是该村村民杨某某。反映占用的汪塘面积约10亩,是村内废弃的汪塘,多年来一直未使用,平时有村民往里倾倒垃圾,夏季有污水流入等情况。杨某某已使用黄土填埋约6亩,未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等情况。目前该处汪塘闲置未使用。
芝麻墩街道安排工作人员对马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反馈,对其他诉求逐步协调解决。
七、沂河新区朝阳街道天齐庙村庞先生反映“土地征收和失地保险发放不合理”的问题
经调查,今年年初,临沂保税区格力项目占地拆迁时,为了保证村民利益不受损失,天齐庙村按照村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庞先生在村变电所附近种植的果树及地上附属物面积为0.82亩,但土地只有0.4775亩登记在庞先生名下,其他土地包含村集体公共土地、排水沟、邻边地等,所以土地粮补款只能按照登记在册的0.4775亩认定。双方已经签订了赔偿协议。
庞先生另有一处土地在李湖村后,面积0.36亩,2008年前租给北重沟村庞某某建设养殖场,在占地拆迁时,庞某某签订了拆迁协议,地上附属物赔偿归庞某某所有,但土地的粮补款仍发给庞先生。
据调查,1999年天齐庙村进行了土地调整,李湖村后土地按照人均0.0575亩重新调整分配,当时庞先生家有5口人,共分得0.2875亩地,所以土地粮补款认定面积为0.2875亩。
八、兰陵县苍山街道邹庄村李先生反映“土地确权证一直未发放”的问题
经调查,2014年,邹庄村委开展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通过第三方公司丈量测绘、逐户确认、信息公示等程序后,将土地确权信息报送苍山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印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村委发现部分证书存在着“人口数、四至、面积”等信息错误,特别是李先生的“家庭人口数、土地面积、地块位置”均与实际不符,因此村委未发放《土地承包权经营证书》。
李先生反映问题后,邹庄村按照土地确权纠错程序,在2022年3月2日召集村支两委人员对李先生的土地进行丈量,并召开了四议两公开会议进行了确认。因该村土地确权证遗留问题较多,村委决定全面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将依法按程序纠正错误,报县农业农村局重新打印新的证书并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中。
由于邹庄村村情复杂、信访矛盾突出,村支“两委”班子换届后又多次变动,目前这项工作未能开展。苍山街道将继续做好矛盾化解,指导邹庄村委做好土地面积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