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上线接听了10个热线电话,下线后立即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兰山区兰山街道董家朱许村董先生反映“双女户孩子结婚后,口粮款村里一直没给”的问题
经调查,2022年1月,董家朱许村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姑娘出嫁后不再发放村民口粮款福利,双女户经批准后可以保留一个人的福利待遇。董先生的大女儿2018年登记结婚,2023年离婚,户口一直在本村,2014年产权制度改革时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女儿还没结婚,仍然享受村里的福利待遇。
经过协调,8月9日,董家朱许村计划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根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规定,结合村规民约讨论决定。
二、费县探沂镇南新庄村徐女士反映“因为翻建房屋,未办理准建手续,4月26日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咨询下步该怎样处理”的问题
经调查,2004年6月,徐女士的父亲缴纳了480元“定点测量费”、3000元建房押金,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是房屋一直没有建设。
2022年7月,徐女士的父亲在没有镇政府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建房,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费县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按照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必须经过“申请、审核”程序,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批准书》《乡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才能建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不能长期闲置,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村集体可以收回。
《城乡规划法》规定,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临沭县曹庄镇前店子郑先生反映“在临沭县美丽乡村工程干的活,拖欠工资120万未给”的问题
经调查,郑先生反映的工程项目,2021年由曹庄镇政府立项、招投标并组织施工,山东首坤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县财政局负责拨款,2021年12月竣工验收。由于上级资金未全部拨付到位,镇政府未全部拨款。
郑先生是山东首坤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聘用的分包商,因资金周转困难,首坤公司未与郑先生结清款项。目前曹庄镇正积极协调县财政局,争取早日将工程款拨付到位。郑先生表示理解。
四、兰山区韩先生反映“去年在郯城县花园镇干的美丽乡村的工程,一直未结算工钱”的问题
经调查,韩先生反映的工程是郯城县花园镇南沟崖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22年12月,花园镇政府与山东允升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一个月后项目完工。花园镇向县财政局提交了申请,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决算评审。目前财政局还没有进行结算评审。花园镇政府工作人员与韩先生当面反馈,表示将先支付部分工程款,缓解施工方的资金压力,韩先生表示理解。
五、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前兰墩村刘先生反映“老宅基地面积被邻居侵占”的问题
经调查,刘先生提到的地块位于自家屋后巷道位置,原来是汪塘,由刘先生垫平后使用。2001年3月,刘先生的邻居刘某某到乡镇办理了宅基地准建手续,把这块地划到刘某某的宅基地范围内,两家对这块地的使用权有争议。双方准备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六、莒南县岭泉镇大圣堂村闫先生反映“1999年承包本村土地,2029年到期,现在村委以户口迁出为由,将土地收回”的问题
经调查,1999年大圣堂村开展农村土地二轮延包,闫先生一家共承包土地1.35亩。1998年闫先生将户口到莒南县镇东派出所,2002年闫先生妻子和孩子的户口也迁到该派出所。
因为闫先生全家户口外迁并长期在外居住,2003年大圣堂村根据村民自治意见,将承包地收回并分配给了其他村民。2020年,闫先生将他和妻子的户口重新迁入大圣堂村单独立户,要求分配土地。
大圣堂村决定:等二轮土地延包到期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为闫先生补齐两口人的承包地。闫先生表示同意。
七、费县石井镇板桥村解先生反映“2006年划的宅基地,一直未给分宅基地”的问题
经调查,2006年,解先生向村委申请宅基地建房,缴纳了2400元耕地占用税,石井镇规划部门出具了《选址意见书》,解先生在自家的耕地内建设了4间平房4间配房。今年6月,解先生向村委递交申请,反映2006年建房时占用了自家土地,村集体应该给予补偿。6月14日,板桥村召集党员及群众代表开会研究,一致认为这种情况不能补偿土地。建议解先生多与村委沟通。
八、罗庄区黄山镇东蔡村陈先生反映“2000年村里抽地修路,因在外打工,一直未给补偿”的问题
经调查,2000年东蔡村拓宽村内道路,在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拆了陈先生一间房屋,村委口头承诺给陈先生补偿一位宅基地。陈先生常年在外打工,一直未和村委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建议积极与东蔡村协商解决,陈先生表示同意。
九、兰陵县苍山街道邹庄村李先生反映“去年3月份土地测量完后,土地确权证一直未发放”的问题
经调查,2014年邹庄村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李先生家庭的人口数、土地面积、地块位置等均与实际不符。今年7月20日,苍山街道要求邹庄村按照土地确权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错工作,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十、沂河新区梅埠街道兰宅子村张先生反映“土地流转中,本人地上的农作物被破坏”的问题
经调查,张先生反映的土地,实际上是兰宅子村拆迁还建后宅基地复垦的耕地,张先生与张某某对这处宅基地有争议。经法院判决,这处宅基地归张某某所有。张先生反映地上农作物被破坏的问题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