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9日行风热线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有声朗读:

5月9日行风热线共接听群众热线10个,下线后迅速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沂河新区梅家埠街道侯宅子村李先生反映“承包了大队的地,并缴了两年的款,但大队仍然占用”问题

经调查,李先生反映的承包地问题,共涉及12亩地,位于梅家埠街道侯宅子村靠近沭河河沿东侧。不涉及被村委占用问题,由于沭河河沿东侧种植很多树木(该树木为沭河管理局种植、侯宅子村委日常管理),对李先生承包的部分土地造成树木遮阴,侯宅子村村委已和沭河管理局协商沟通,待麦收后对靠近地块的一排树木进行砍伐。该情况已向李先生反馈,李先生表示满意。

二、临沭县曹庄镇前店子村韩先生反映“反映养鸡场承包了村里75亩土地,没缴钱,手续不合规”问题

经调查,自今年3月份起,韩先生先后向多个部门反映该问题,临沭县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正处于调查取证阶段,待出具调查结论后,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向韩先生进行反馈。

三、临沭县青云镇凌界前村村民凌先生反映“村南小河被河南边种地的人把生产路改了,河被垫了,雨大淹自己地”问题

经调查,凌先生反映的问题系由于临墒户在整修田间生产路时未在排水河道预留排水管道,导致田间地头无法排水。青云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工单后,第一时间与凌先生联系并共同到现场踏勘,督促村委帮助凌先生化解困难。目前此问题已解决,凌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四、高新区马厂湖镇芦家湖村王先生反映“地被邻居强种,有地证,6、7年要不回来”问题

经调查,被反映人现居费县,其回到芦家湖村察看自己的土地后,承认存在土地多种、占用的情况。但由于王先生在市区居住无法及时返回,故没有开展土地面积测量。被反映人通过电话与王先生达成一致,农忙过后再进行土地面积丈量,明确双方界线,王先生表示满意。

五、兰山区方城镇魏家荒村张女士反映“地被大队挖了修路未赔偿”问题

经调查,关于张女士反映部分承包地被大队取土用于修路垫路基未赔偿的问题,2004年魏家荒村按新桥乡每亩600元统一标准已向张女士发放了占地补偿款,不再重复补偿。

六、兰陵县苍山街道邹庄村李先生反映“农田未给打井”问题

经调查,李先生反映农田未能打井具体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相关规定,李先生所反映区域属于柞城故城文旅保护区域范围,该区域相关范围立有保护区域相关标志,不能实施高标准农田打井等水源工程;另一方面李先生反映的未实施的机井为设计在城北村土地上的“城北村4号井”,因钻井及管道施工占地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实施,村委申请取消。

七、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姜先生反映“自己的两位宅基地被别人侵占”问题

经调查,姜先生反映问题是:因村内大街始终未打通,导致村内已拆迁的部分老宅基地(含姜先生已拆迁的原两位宅基地)被部分村民圈占种菜、栽树等。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镇村尽快整改,卢官庄村正严格按照程序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姜先生表示满意。

八、兰山区义堂镇东水磨头村王先生反映“村委工作人员自行承包土地,不让村民参与”问题

经调查,王先生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调查取证,待出具调查结论后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向王先生进行反馈。

九、沂河新区相公街道东南望一村徐先生反映“相公街道修路破坏自流灌溉”问题

经调查,2014年对联邦路占迁工程进行拆迁,2016年进行道路建设,把东南旺一村村西灌渠截断,造成该村村西自流灌渠不通。东南旺一村先期为解决村民农田灌溉用水问题,村委在农田边上每隔150米打1眼机井,村民灌溉可抽取地下水进行灌溉,能满足村民灌溉用水需求,自流灌渠不通不影响村民耕种。相公街道已给予答复。

十、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孙先生反映“自己2分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李公庄村委给卖了”问题

经调查,2014年因温泉路拓宽修建铁路涵洞征用该地块,因孙先生认为赔偿价格低未签订赔偿协议;至2017年5月,李公庄村委再次与孙先生协商并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共签订征地3.8亩,包括孙先生反映的0.21亩土地,已支付补偿款。时任李公庄村支部书记出具书面说明,孙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工作人员已向孙先生进行解释。

上一条: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9日行风热线反馈情况 下一条: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9日行风热线反馈情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