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行风热线共接听群众热线7个,下线后迅速安排人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费县新庄镇信兴庄村李先生反映“2013年小田变大田时牵扯到土地分配,把产权证上4个人的土地,只分了2个人”问题
经调查,因土地整合、道路扩宽等原因,确实存在李先生反映的土地面积不足问题,经工作人员协调,信兴庄村村委在李先生原分配土地1.3亩的基础上,依据法定程序再次重新为李先生分配1.9亩土地,共计为李先生分配3.2亩土地。李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临沭县青云镇刘屯村张先生反映“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强占,无法耕种”问题
经调查,自2023年10月起,张先生先后通过多个渠道反映过该问题。镇村两级在调查后已进行调解,并出具了调解文书,确认该地块归张先生耕种。在执行过程中,对方以堆石块等方式阻拦张先生耕种。工作人员已建议张先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张先生表示满意。
三、罗庄区沂堂镇荆山村相先生反映“耕地被临庄的村民占了,填了旁边的沟,栽种树木影响自己地里庄稼生长”问题
经调查,相先生田地东侧有3米多绿化苗木和5棵高度约10米、直径约10公分的银杏树(其中1棵已死亡),呈南北走向,相先生种植的玉米长势良好,基本未受绿化苗木和银杏树影响。关于相先生质疑地块涉及的两村村界问题,工作人员已建议相先生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重新确定村界事宜,相先生对事情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兰山区方城镇泉子崖村孙先生反映“2005年村里统一规划买了一套宅基地,2014年确权时给确错了,村里出具证明并公示,经管站拒绝更改”问题
经调查,2014年方城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因工作人员失误,将孙先生承包地的部分面积确权给了他人。2025年3月孙先生提出异议后,泉子崖村出具情况说明,6月20日泉子崖村因确权错误向方城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错误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撤销。相关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因方城镇经管站没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登记、更改、注销职能,故无权进行更改。工作人员已当面向孙先生作出了解释,孙先生表示满意。
五、罗庄区沂堂镇前柳村邵先生反映“自己的土地被村里卖给别人,没有给任何补偿”问题
经调查,邵先生反映的土地于2013年流转给前柳庄村张先生种植大蒜,当时提供了两种补偿方式,一是货币补偿方式,二是由村委协调在村内其它地方等面积调换土地。邵先生同意第二种方案,于是村委将村南同面积土地置换给邵先生。2018年,邵先生与村民王女士自行协商调换了土地。2023年后邵先生与王女士不再调换土地,邵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再继续耕种,而王女士继续占用邵先生土地进行耕种。经前柳庄村村委进行调解,王女士同意归还村南土地给邵先生耕种。所以并不存在邵先生反映“自己的土地被村里卖给别人,没有给任何补偿”的问题。工作人员已当面向邵先生作出了解释,邵先生表示理解。
六、沂水县杨庄镇南躲庄村张先生反映“别的村里地上种树,遮阴导致其地里庄稼减产问题”问题
经调查,张先生耕地内种植小麦,与西边杨树相隔5.3米,确实存在遮阴。该片杨树林东西两侧为耕地,均有农作物种植。目前,种植杨树的地块性质为林地,张先生要求将杨树砍伐并将土地性质调整为耕地,超出部门工作职权。工作人员已将调查情况及解决方式向张先生进行了反馈,张先生表示满意。
七、莒南县相沟镇沈保村杜先生反映“村集体的土地被人强占了,各种机械过不去,不好耕种”问题
经调查,确实存在村集体土地被私自占用情况。工作人员正积极协调,并协助解决违章建筑拆除和占用耕种土地的归还工作。针对杜先生西侧道路通行不便的问题,工作人员就解决方案与杜先生进行了沟通,杜先生表示满意。